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吴堡县井沟、***网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吴政审批发〔2026〕356号
****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吴堡县井沟、***网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所报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吴堡县井沟、白家沟片区。建设内容为既有道路改扩建工程,同步实施道路下部排水箱涵及各类地下管线敷设;在****广场附属工程,同步建设公共卫生间、垃圾分类站等公共服务设施,本次既有道路改造总长度1031米。工程计划于2026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27年6月竣工,总建设工期9个月。项目防治责任范围为1.4452hm²,从占地性质来看,全部为永久占地。从占地类型来看,****城镇道路用地。本项目建设挖填土方总量为6.73万m³,其中挖方总量为3.63万m³(土方3.10万m³、石方0.53万m³),填方总量为3.10万m³(全部为土方),剩余0.53万m³开挖石方全部用作本项目建筑材料综合利用,项目无借方、无弃方。
二、工程建设区域地处黄河多沙粗沙区,属国家级、陕西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风险较高。施工期是水土流失防治关键时段,落实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项目建设中科学做好土石方平衡调配,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防护措施相结合,落实工程挡护、排水、土地整治及植被恢复等综合防治举措。
三、严格按照本批复及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认真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
四、定期向水土保持监督部门通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并接受水土保持部门监督检查。
五、委托具备相应水土保持监理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六、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规定,项目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运行。
特此批复
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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