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乐业县海秀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选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乐业县海秀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选项目;
2、建设单位:广西海秀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百色市乐业县幼平乡扁利村百社金矿(E:106°36′30.970″,N:24°53′37.940″);
5、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0%,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建设内容及规模:在矿区占地200亩范围内,建设破碎设施、选矿厂房、设备,后续增加土地范围等。项目投资新增物理重选生产线,建成后达日处理500吨矿石的生产线后,可达到年产15万吨的产能。(项目不涉及原生矿开采、洗矿等,仅进行原生矿物理重选);
7、项目用地现状:本项目位于百色市乐业县幼平乡扁利村百社金矿。项目东、南、西、北面为山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建设单位已委托广西丰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文件要求,现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如有任何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施工期较短,对环境的影响会随着消失,影响不大。
(一)施工期废气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有: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厂区建设过程挖土、填土和汽车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扬尘:施工过程中扬尘主要来自于施工期露天堆棚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的动力扬尘。排放方式均为无组织,排放量与施工强度和气象条件密切相关。本项目在施工过程采取了施工前硬化车辆出入口和场内道路、***平台、边界围挡、裸露地面覆盖、易扬尘物料覆盖、定期洒水喷淋等措施。经计算,项目产生扬尘量约为3.0t/月;工程机械尾气:项目施工过程所使用的工程机械主要以柴油为燃料,重型机械尾气排放量较大,尾气排放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尾气中主要污染物有CO、NOX、THC等。项目施工过程采用清扫和洒水方式减少地面扬尘;汽车运土石料时,压实表面、洒水、加盖篷布等,可减少颗粒物洒落、飞扬。采取措施后,可有效减轻施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
(二)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各种设备维护和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另外,地基挖填以及由此造成的地表裸露、弃土临时堆放处等在大雨冲刷时泥土随雨水流失也会产生含泥沙废水。项目施工废水平均产生为1.5m3/d,施工作业废水为间歇式排放,污染物以悬浮物为主,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用于洒水降尘,不排入水体,沉淀池的污泥定期清理,以保护施工点附近水域水体环境;生活污水:在不同的建设阶段,施工人数不尽相同,按高峰时施工人员50人计算,施工期产生的污水水质参照同类型项目指标,工人用水定额按120升/(人·日)计,则用水量为6m3/d,其污水排放系数取0.9,则项目施工期高峰期日排放污水量5.4m3/d。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CODcr300mg/L,BOD5200mg/L,NH3-N30mg/L,SS200mg/L,则CODcr产生量1.62kg/d,BOD5产生量1.08kg/d,NH3-N产生量0.162kg/d,SS产生量1.08kg/d。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
(三)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施工人员活动噪声,噪声污染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根据噪声源分析可知,施工场地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类高噪声施工机械,各施工阶段均有设备交互作业,这些设备在施工场地内的位置、使用率有较大变化。在结构阶段,采用钢结构时,可以在工厂组装半成品,从而减少在室外施工时的噪声。项目在施工过程均做好治理措施,施工过程无投诉现象,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厂区平整、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石方,土建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弃土石方:根据现场调查及项目设计资料本次建设产生的土方较少,均在厂区内回填,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约为20.5t,项目产生的废钢筋、废铁丝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等应分类回收,统一卖给废旧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建筑垃圾,应纳入当地建筑垃圾处理系统中,按建筑垃圾的处理办法,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生产谁承担清理责任”的原则,按主管部门的要求由符合规定的运输运往指定的地方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堆置;生活垃圾: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按人均产生量0.5kg/d计算,项目施工人员人数为50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kg/d,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运营期
(一)废气:
本项目破碎、选矿车间破碎、筛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喷雾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3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喷雾废水、给料废水、脱水废水、生活污水。其中,喷雾废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给料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无给料废水产生;脱水废水经九级沉清池沉淀后,循环回用于给料用水,不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污水处理措施可行。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破碎机、分目筛选机、磁选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拟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各类噪声源在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处理措施可行。
(四)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委托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处理处置;委托处置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本项目针对固体废物产生情况采取了合理的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在场区的贮运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规范进行。
综上所述,在加强管理,并在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乐业县海秀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选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要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分析和评价,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手段可以控制环境污染。在落实施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项目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城市圈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可通过电话、信函和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对拟建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二)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三)认为本项目施工期、营运期产生了哪些环境影响;
(四)从环保角度考虑,提出该项目的环保措施要求;
(五)有关项目在环保方面的任何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项目营运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补充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海秀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百色市乐业县幼平乡扁利村百社金矿
邮政编码:533000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37****2565
八、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丰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百色****大厦右塔1901号
邮政编码:533000
联系人:韦工
联系方式:0776-***6850
广西海秀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丰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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