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所: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平罗县高庄乡、黄渠桥镇、头闸镇、灵沙乡煤改电(清洁取暖)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平城公发〔2026〕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高庄乡、黄渠桥镇、头闸镇、灵沙乡煤改电(清洁取
暖)项目
(项目代码:2601-640221-16-02-25937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高庄乡、黄渠桥镇、头闸镇、灵沙乡供暖基础设施,减少传统燃煤取暖污染,降低农户取暖费用,保障农户取暖安全,有效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改善和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和供热质量,对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黄渠桥镇、头闸镇、高庄乡、灵沙乡。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采用空气源热泵清洁取暖方式替代传统的燃煤取暖方式,主要安装配置5P低温空气源热泵,有效解决农户采暖问题,共计改造住户5335户,其中黄渠桥镇1384户,头闸镇1154户,高庄乡1202户,灵沙乡1595户,采暖改造总面积53.35万㎡,每户改造面积80-120㎡。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匡算总投资11271.62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及农户自筹资金。
六、有关要求
请按照“实事求是、经济适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估算投资等进行科学分析和测算。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建设资金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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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224/ltTV-pwBNh59eoulsM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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