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6〕201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变更<惠农区兴惠湖污水资源化利用暨应急空间响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惠自然资发〔2026〕118号)及其附件收悉。因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发生变化,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兴惠湖污水资源化利用暨应急空间响应工程(项目代码:2605-640205-04-05-267658)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在污水资源化利用、生态修复治理、水循环能力修复、水质监测管控建设等方面效果显著。因此,项目的实施十分必要。
三、项目建设地点
石嘴山市惠农区
四、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次项目主要涉及工程如下:
(一)土方工程
拆除现状绿化泵房、管道、排水渠等年久失修的设施,对现状地势低洼、在汛期存在积水风险的场地进行整理。
(二)扩容工程
建设湖底防渗漏工程,为应急空间响应扩容清理内源污染。
(三)边坡生态修复工程
栽植护坡植物,配套灌溉措施,新建湖区外侧面源污染生态拦截过滤沟。
(四)边坡加固工程
进行坡面整理,陡坡区域设置土工袋,***网加固,建筑物后侧坡面进行生态护砌加固。
(五)水循环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泵房,更新安装给排水设备、电气设备和自控设备。
(六)控源截污工程
采用分区设置圆管涵及对应的阀门。
(七)增容改造工程
护坡增容加固工程,湖心岛削坡扩容,配套设置岸坡临水作业检修台阶、岸线安全隔离护栏设施、环湖岸线作业道路工程、管理房、作业设备停车场。
(八)电气控制工程
安装各类控制阀门,建设配套电气工程。
六、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期:2026年9月—2027年8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4027.7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3677.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8.36万元,基本预备费191.8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及自治区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解决。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相关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惠农区兴惠湖污水资源化利用暨应急空间响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以此件为准,原惠审管批字〔2026〕151号批复废止。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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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225/d5TKhaABMqitpwL5ZeS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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