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5〕79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上报<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惠农业农村和水务发〔2025〕20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项目代码2503-640205-16-05-361029)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网和终端收集处理设施,农户未进行卫生改厕,导致污水直排影响水质问题日益严重,为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现状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亟需实施该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礼和乡
四、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拟在惠农区礼和乡共计5个行政村、20***网和终端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e110****道****米;DN200排水管3415米;DN300排水管52689米;De110HDPE排水管38020米;∅1100圆形污水检查井1757座;混凝土模块式化粪池16座;混凝土路面恢复83085平方米;污水收集池7座;吸污车1辆;污水处理站1座,规模为200m³/d;一体化提升泵站6座。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6月—2027年12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5646.1万元,其中工程费5096.43万元,其他费385.22万元,预备费164.45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美丽河湖保护与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80%;不足20%地方自筹。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1.《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估算表
2.《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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