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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7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5-07-21拟建项目新疆 - 克孜勒苏州 - 阿图什市 关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疆乌恰县苏尔塔依煤矿勘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乌鲁克恰提乡琼铁热克村

乌恰县瑞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勘查面积2420000平方米,勘探期限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26日,共计2年。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在勘查范围内共设置钻孔7个,钻孔直径95mm,钻孔深度220~300m;每个钻孔位置设置一个钻探场地,共设7个钻探场地,每个场地占地面积约200m平方米

生态环境:提前做好钻探场地划线工作,划定施工红线,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越界施工;在钻探场地建设前对钻探场地范围内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加强表土堆存防护及管理,确保有效回用;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要求施工人员不得践踏、采伐勘探范围内的原生植被,同时不得捕捉动物,避免施工人员人为影响;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运输材料的车辆在勘探区范围内降低车速,禁止鸣笛,避免对动物产生惊吓;避开在暴雨和大风天气作业,同时对建设过程中产生废弃土石方采用编织袋封闭堆放,避免水土流失;在钻探场地四周设置截排水沟,避免水土流失;勘探结束后,建设单位应立即对场地进行清理、恢复、覆土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要求建设单位使用原生表土植被对钻探场地范围内的植被进行恢复,使其占用场地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植被现状和防沙固沙能力。

大气环境:钻探场地建设和勘探结束后回填作业,避免在大风天气作业,同时在作业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剥离表土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废弃土石方采用编织袋封闭堆放;运输车辆降低车速;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

水环境: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钻探过程中产生的钻井泥浆废水。本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勘探结束后通过粪污车运至乌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钻探过程中产生的钻井泥浆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去除钻井岩屑后,进入泥浆池回用于钻井泥浆配置,不外排。钻探结束后,钻井泥浆废水在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水泥封孔调配用水,不外排。

声环境: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低噪声机械设备、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处于正常运行工况;建设单位使用运输材料的车辆在勘探区范围内降低车速,禁止鸣笛,避免对动物产生惊吓。

固体废物:剥离表土暂存于钻探场地内的表土临时堆场,在钻探作业结束后,用于钻探场地表土的覆土;废弃土石方经编织袋封闭后,暂时堆放于表土临时堆场四周,形成表土临时堆场围挡,在钻探作业结束后,用于钻探场地回填平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袋收集后,施工人员当天作业结束离场带到附近乡镇垃圾收集箱,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钻井岩屑暂存于沉淀池旁的钻井岩屑罐内,待钻探作业结束后用于钻孔的封孔;废弃钻井泥浆在钻探作业结束后,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在沉淀池加入水泥固化后,用于沉淀池和泥浆池的回填。

/

2

S334线波斯坦铁列克乡-膘尔托阔依乡公路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膘尔托阔依乡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新疆荣祥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本工程拟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7.5m,路面宽度6.5m。项目路线全长52.788km(改建里程47.188km;K0+000~K3+060和K44+820~K47+360****城镇利用段)。全线共有桥梁18座,其中利用现有桥梁13座,新建桥梁5座(小桥40m/2座,中桥168m/3座);全线共有涵洞66道,其中利用现有涵洞61道(维修加固),新建涵洞5道(完全新建4道,老涵拆除新建1道);停车区1处。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1、废气:施工过程中,边界设封闭式围挡或设置警示牌;***网或防尘布,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

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工具清洗、养护和施工现场洒水降尘。

3、噪声:选用优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施工布局及施工时间;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好宣传工作,减少施工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废弃土方集中收集后,用作公路两侧土地平整,废弃建材和拆除固废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

5、生态环境:施工单位切实做好施工规划,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在施工场地外进行施工活动。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禁止任意取土和弃土,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施工后进行地貌、植被恢复,进行植被补偿。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1、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超过国家现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车辆应禁止上路,加强道路扬尘控制,定期检修维护路面。

2、噪声:运营期通过控制行车速度,路边隔音板和距离降噪。

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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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232/a5riKpgBoMPO3eWQ8j2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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