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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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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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图什市现代畜牧产业园道路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排碱渠) |
阿图什 市松他克镇(现代畜牧产业园内) |
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 |
乌鲁木齐三联志成环保安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排碱渠全长为18.674km。其中经一路长度8.022km,纬二路长度7.351km,纬三路长度3.301km。 |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一、废气:(1)适当洒水;(2)从事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特别是运输渣土、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必须严密覆盖,严禁撒漏;(3)出现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等易产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废水: (1)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2)生活废水:依托周边村庄公用设施,严禁外排。(3)加强对北侧河道保护,施工废水严禁进入河道。 三、噪声:选用优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施工布局及施工时间;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好宣传工作,减少施工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土方,施工土方尽量回用,多余弃方用于周边道路填筑;生活垃圾定期拉运至阿图什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五、生态环境:施工单位切实做好施工规划,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在施工场地外进行施工活动。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禁止任意取土和弃土,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施工后进行地貌、植被恢复,进行植被补偿。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设立环保警示牌,做好环保宣传培训,保护渠道的正常运行。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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