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2日-2025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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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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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图什市吐古买提乡科克塔木村-盖孜村道路建设项目 |
阿图什市吐古买提乡 |
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 |
乌鲁木齐三联志成环保安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新建1条道路,路线全长为17.573km,全线道路等级为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路基全宽7.5m,路面全宽6.5m。 |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一、废气:(1)适当洒水;(2)从事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特别是运输渣土、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必须严密覆盖,严禁撒漏;(3)出现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等易产尘污染的施工作业。二、废水:(4)靠近敏感目标处施工道路施工时采取施工围挡,加强洒水频次。 二、废水:(1)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2)生活废水:施工生活污水防渗化粪池处理荒漠灌溉。(3)加强对穿越河道保护,施工期选在平水期/枯水期,施工废水严禁进入河道。施工物料堆放远离河道,防止对水体污染。 三、噪声:选用优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施工布局及施工时间;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好宣传工作,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加强对施工敏感目标的保护。 四、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土方,施工土方尽量回用,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外运,运至阿图什市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定期拉运至阿图什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五、生态环境:施工单位切实做好施工规划,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在施工场地外进行施工活动。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禁止任意取土和弃土,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施工后进行地貌、植被恢复,进行植被补偿。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一、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超过国家现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车辆应禁止上路,加强道路扬尘控制,定期检修维护路面。 二、固废:分路段到负责人的方式对沿线的固体废物及时进行收集处理。 三、运营期加强对河道保护,设防撞墩、标识标牌,穿越河道桥梁加强管控,严禁物料洒落至水体中,加强风险防范。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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