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202 4 年 2 月 18 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 4 年 2 月 18 日— 202 4 年 2 月 22 日。通讯地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 33号,邮编834000电话:0990—6881537,623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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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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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克拉玛依圣烽建材有限公司环保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白碱滩区 |
克拉玛依圣烽建材有限公司 |
深圳市楠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西七街以东、平南七路以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 CLH5000A 环保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 10 万吨 / 年),一条 WBC600A 型水稳料拌合站生产线( 30 万吨 / 年),设置 6 个 50m 3 沥青储罐, 1 个矿粉料仓( 70t ), 2 个水泥筒仓( 2×100t ), 1 个全封闭砂石料库房( 6×10m 3 , 1 个砂子料仓、 5 个石子料仓),****楼、锅炉房、循环水箱( 1m 3 ),沉淀池( 15m 3 ),危废暂存间( 10m 2 )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 14617.45m 2 ,总投资 4411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2.5 万元。 |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6 个料斗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罩,粉尘经配套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颗粒物二级排放限值;骨料烘干机振动筛分废气与燃烧器燃烧废气以天然气为燃料,烟气通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 2019 〕 56 号)中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mg/m 3 、 200mg/m 3 、 300mg/m 3 的要求;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烟气通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 8m 高排气筒( DA003 )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表 3 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标准,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50mg/m 3 。 沥青搅拌站设置密闭卷帘,加热器和搅拌锅密闭,沥青储罐呼吸废气和成品出料口排放的沥青烟气由负压收集后汇集进入水喷淋 + 低温等离子体沥青烟气净化系统中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 DA004 )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新污染源排放浓度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 [a] 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新改扩二级标准。定期洒水、物料输送均密闭,筒仓全密闭,顶部配套除尘器,厂区内无组织 VOCs 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表 A.1 中的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水稳料生产线搅拌装置全密闭,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配套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5 )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 )中表 2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 )中表 3 无组织排放限值。 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喷淋废水排至设备自带 1m 3 循环水箱,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排至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网排至克拉玛依市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 3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废渣、废 UV 灯管、废机油、废油桶、和沥青烟气喷淋废水、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粉尘收集回用生产;沉淀废渣收集后定期送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废 UV 灯管、废机油、废油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喷淋废水、废导热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站内不暂存。本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和储存措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 )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园区统一处理。 4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用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中 3 类标准限制要求。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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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235/5I2v0I0BA6zvjVPt30F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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