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系统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工作方案》,规范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局执法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9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30日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二、检查企业
***平台随机抽取,全市确定检查企业共计4家(详见附件1)。检查任***平台派遣至执法人员。
三、检查人员
本次检查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平台随机抽取4名执法人员(详见附件2)开展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各执法人员须严格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检查,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音像记录,确保执法过程可回溯。检查前需认真研究企业基本信息、排污特点及历史监管记录;检查中对照检查要点逐项核实,确保证据完整、事实清楚,严禁敷衍应付、选择性执法。
(二)及时准确公开结果。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需在24小时内将检查***平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同时,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公开”原则,于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新疆克拉玛依”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三)强化廉洁纪律要求。执法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禁接受被检查企业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利益输送,杜绝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对违反纪律要求、损害执法形象的行为,将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沟通协调联动。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环境违法问题或突发事件,执法人员须立即向局领导报告,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对检查中企业提出的合理诉求与困难,要积极协调解决,推动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助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附件:1.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9月涉企执法检查名单
2.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9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人员名单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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