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克拉玛依市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新环办水〔2025〕19号)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现将我市2025年第三季度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环境质量情况
(一)河流
克拉玛依市的河流考核断面共6个,分别为白杨河水库进口、库克赛桥(国考)、乌尔禾;风城高库、三坪镇、凤栖湖入口(国考)。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全市6个河流考核断面的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Ⅱ类)比例为100%。
(二)湖库
目前,克拉玛依市的湖库考核点位共6个,****城水库进出口、凤栖湖出口以及艾里克湖的进水区、湖心区和回水区,截至2025年三季度,水质监测结果表明,风城水库进出口、凤栖湖出口考核点位的水质均为优良(达到或优于Ⅱ类),艾里克湖3个点位监测水质为Ⅳ类。
(三)饮用水水源
克拉玛依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共6个,分别为白杨河水库、三坪水库、黄羊泉水库、白碱滩水库、独山子一水源和独山子二水源。截至2025年三季度,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全市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切实加强水环境目标管理
有效利用水污染防治工作调度机制,及时调度掌握各相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做好水环境质量监测,按照自治区监测方案要求每月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定期开展河流、湖库水质监测,加强数据分析和趋势研判,压实相关单位主体责任,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8月,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类水体环境保护的通知》(克环委办发〔2025〕3号),要求各区政府、环委会成员单位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涉水企业、是否存在黑臭水体等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市生态环境局会****城市黑臭水体现场抽查工作,截至目前,克拉玛依市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
(三)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市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共7个,其中地级6个,乡镇级1个。已完成克拉玛依市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工作。目前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已划分保护区、标识标牌、水质监测、预警监控、应急能力建设等较为完备。与卫健部门对接,开展饮用水水质状况专项调查评估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此项任务。7—8月,我局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水源地标志牌老旧掉色、数量欠缺等问题,下发《关于规范设置克拉玛依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标志牌的通知》,要求各区政府9月底前完成整改。目前,水源地属地区政府投入五万余元,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_T 433-2008)规范设置标识牌 。2025年三季度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四)强化水污染源管理
按照《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对2条重点河流144公里河湖岸线,1个湖的排查,督促南郊、二污、石化工业园区、克石化公司四家污水处理厂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工作,目前四家单位都已开展建设,在排口处增设标识牌。****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在申请中央水生态环保资金,进一步开展规范化建设。
落实生态环境厅《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双随机”检查,结合自治区环保督察提出的问题,****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园区涉水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跟踪核查,积极督促环保督察问题及时解决。8月,联合住建、工信部门开展污水厂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污水厂立即整改。按季度填报“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调度系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共5座,出水水质均达一级A标准,截至8月底,5座城镇污水厂处理污水量4549.8万方,中水回用量2828.6万方,回用率62.17%,全市中水主要回用于生态补水、****城区绿化灌溉。
(五)贯彻落实自治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要求
按照自治区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要求,克拉玛依市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克拉玛依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精神,协同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镇(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力度,对纳入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的污水处理厂,确保污水处理厂设计收纳范围内的污水应收尽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网维护和截污纳管力度,切实提高运行负荷率和污水处理率。二是加强各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能力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异常时,能够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在建克拉玛依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项目,预计今年10月试运行,可生产再生水量为1.6万方/日,再生水利用率将达到60%以上,预计实现年节水量500万立方。
三、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一)推动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按照《克拉玛依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会同各相关部门指导推动规划项目落地实施,完成“十四五”重点流域规划实施情况终期评估工作,申请2026年度预算着手开展“十五五”重点流域规划编制前期工作。
(二)推动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要求,积极开展美丽河湖优秀案例选报工作的研究,组织学习各地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我市申报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提供借鉴。按要求开展重点湖库水华巡查及汛期防控检查工作,持续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
(三)严格环境风险控制。认真学习落实《重点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实战应用大演练活动方案》《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实施技术指南(试行)》通知要求,依托自治区《白杨河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积极完善我市“一河一图一策”环境应急响应方案,进一步提升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排,做好地市级项目储备库建设和动态管理。2025年成功申请入库2个中央资金项目:《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和《克拉玛依市三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修复项目》。《克拉玛依市入河排污口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正在申请中。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十四五”收官之际,克拉玛依市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各项工作要求,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巩固已有成果,进一步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协同治理,强化水污染防治,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水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克拉玛依。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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