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鄯善县巨东再生资源有限****中心等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4日—2026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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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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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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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鄯善县巨东再生资源有限****中心建设项目 |
鄯善县巨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吐鲁番市鄯善县 |
新疆绿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各新建一条废钢回收生产线、废铝回收生产线、废铜回收生产线、废旧汽车拆解生产线、废旧五金拆解生产线、废旧家电拆解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回收、拆解废钢15万吨、废铝5万吨、废铜1.5万吨、废旧汽车1万台、废旧五金1.8万吨、废旧家电62万台。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钢、废铝、废铜、报废汽车、废旧五金、废旧家电拆解、切割、破碎等工序均设置于封闭式生产车间内,各产尘设备设置半密闭式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风机统一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报废汽车预处理抽取废油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和废旧冰箱、废旧空调制冷剂抽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半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强化无组织废气污染管控措施,项目设封闭车间,并加强有组织集气效率,定期通风,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网排至鄯善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车辆处理区、污水站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金属切割粉尘,可回收利用出售给可回收利用的公司,不能回收利用的,则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定期送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委托园区环卫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蓄电池、废尾气催化剂、废油液、废制冷剂等均属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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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吐鲁番鑫安市政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吐鲁番经济开发区鑫安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
吐鲁番市高昌区 |
吐鲁番鼎盛社稳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商品混凝土生产线2条,以及办公用房、实验室、地磅房、食堂、值班室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各种类型和标号商品混凝土30万立方米。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搅拌环节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厨房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饮食业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限值。筒仓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运输扬尘采用道路硬化,运输车辆篷布苫盖,减速慢行并对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清扫,装卸及堆存扬尘定期进行喷水抑尘。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为冲洗废水。冲洗废水在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废贮存点、污水处理设备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均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均属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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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疆托克逊县1号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 |
吐鲁番市筑顺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 |
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开采建筑用砂矿,开采规模为110万m3/a,开采服务年限2.5a,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配套建设矿区辅助、储运、公用、环保等工程。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筛分过程中有组织颗粒物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高于屋顶0.9m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强化无组织废气污染管控措施,开采时、装卸过程中使用洒水车、雾炮机协同洒水降尘;***网遮盖、洒水措施降尘,运输时道路洒水降尘,限制车速,严禁超载,防止撒漏;加强汽车机械设备维护,使用污染物排放少的柴油,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罐收集之后拉运至托克逊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沉淀池、污水罐等简单防治区防渗,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泥渣、废石、砾幕***网遮盖、洒水措施后,泥渣、废石最终用于回填,砾幕层最终用于回铺地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后拉运至托克逊县垃圾填埋场。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减慢车速、禁止鸣笛的措施,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维持路面平整度,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等,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七)严格落实生态防治措施。本项目优化施工布置,控制施工占地,减少对工程地区现有植被的占压和破坏;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和方式,避免雨天及大风天气施工,减少水土流失;严格控制生产活动区域,不得新增扰动区,区域设置警示牌,尽可能减少工程对区域地表植被的破坏;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工程人员环保意识,严格控制工作人员的作业范围,严禁在矿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明确每阶段的生态恢复范围,落实相应的生态恢复措施;服务期满后对采矿区、矿山道路等所占用的土地恢复其原有功能。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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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吐鲁番市山恒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陶瓷熔块生产项目 |
吐鲁番市山恒科技有限公司 |
吐鲁番市高昌区 |
新疆绿清环科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2条年产1.5万t陶瓷熔块生产线,配套 建设原料仓库、加工车间、成品仓库、厕所、冷却水池等辅助设施,废气处理系统、危险废物贮存库等环保设施。项目投运后,可实现年产3万t陶瓷熔块的生产规模。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上料、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马蹄焰窑炉废气经“SNCR脱硝系统+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2#马蹄焰窑炉废气经“SNCR脱硝系统+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中DA00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窑炉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需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新大气发〔2019〕127号)中的排放限制要求。强化无组织废气污染管控措施,加工车间采取设置顶棚和四面围挡,仅保留物料出入口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化粪池,由吸污车定期拉运至恒泽煤化污水处理站处理。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库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其余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布袋除尘器集尘、沉降粉尘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作为原料使用;废脱硫剂收集后作为水泥生产原料外售;废包装袋经收集后统一外卖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经密闭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煤气冷凝液经收集桶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建筑隔声、安装减振垫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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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疆叶美佳食品有限公司5000吨/年葡萄叶子加工项目 |
新疆叶美佳食品有限公司 |
吐鲁番市鄯善县 |
新疆润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5000吨/年新鲜葡萄叶子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生产车间、库房、凉棚、办公场所及水、电、暖、消防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运后,可实现5000吨/年新鲜葡萄叶子的生产规模。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1台4t/h(1台2t/h备用)天然气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及烟气再循环工艺通过8m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天然气锅炉排放标准,NOx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NOx限值。强化无组织废气污染管控措施,生产车间加强管理、对不合格的葡萄叶做到日产日清,蒸发池液面覆盖空心球,每旬投加抑制底层厌氧,早晚喷洒植物除臭剂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腌制废水排入蒸发池中自然蒸发,软化浓水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须达到《****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C级标准要求通过管道输送至吐鲁番甜心屋果业有限公司地埋式一体污水处理设备处理。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险废物贮存点、蒸发池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烂葡萄叶、废包装材料、化粪池污泥属于一般固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时带走回收利用,烂葡萄叶日产日清,供给当地居民作为牲畜饲料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化粪池污泥定期联系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清理。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委托园区环卫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弃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墨盒均属危险废物,收集至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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