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新疆托克逊县托格腊克布拉克锰矿普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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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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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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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托克逊县托格腊克布拉克锰矿普查项目 |
托克逊县鑫奇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 |
新疆天恒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生产活动为矿产勘查,探矿证勘查总面积为9.72km2,目前设计施工钻孔40个,预计施工2000m。探槽设计工作量19条,约3000m3。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勘查过程中对作业区域洒水降尘,对临时堆放的易起尘物料及时采取集中堆放、紧密压实、苫布遮盖的措施,临时物料搬迁或使用完后及时平整地表;车辆按照规定路线运输,物料运输过程密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钻井液排入井场配套的防渗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移动式环保厕所集中****城镇污水处理厂。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柴油储存地点采用至少一层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材料进行防渗处理,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托克逊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严禁乱撒;施工时表土及时回填,岩芯由勘查单位收回,沉淀岩屑回填槽沟;运输过程和装卸时防止抛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施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防治措施。本项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最大限度地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尽量减少工程临时占地;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前,对勘探区工作人员进行爱护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教育,确保施工人员了解项目区域内常见动植物特征,禁止捕杀野生动物,破坏野生植物,施工活动尽量避免碾压植物,如遇动物自觉远避,不主动喂食打扰;施工结束后,因地制宜采取表土分层、分段回填、压实地面、播撒草籽等措施。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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