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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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路****号
邮 编:838000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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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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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中节能221团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吐鲁番供电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21团 |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工程建设内容:(1)线路部分。新建中节能221团升压汇集站至番南变220千伏架空线路,路径全长约10.8千米,单、双回路架设。导线采用2×JL3/G1A-630/45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全线新建杆塔31基,其中:直线塔26基,耐张转角塔3基,双回路终端塔2基。(2)二次设备新增工程。本期占用的番南变备用出线间隔,新增1台220千伏测控装置。本工程总投资17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占总投资的3.2%。 |
(一)生态环境。施工期: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及场地,优化塔基定位,减少占地;施工前对人员进行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禁止伤害野生动物;施工时设置围栏,避免夜间作业,土方分层堆放与回填;运营期:在塔基基础及杆塔等施工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立即对塔基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夯实,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临时占地的恢复。 (二)声环境。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降噪、强化施工管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运营期:加强对站内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 (三)电磁环境。施工期:不涉及;运营期: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辐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等。 (四)大气环境。施工期:实施围挡封闭施工、配备洒水抑尘设备、对裸露土方及时覆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避开大风天气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管理等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扬尘管控要求等。运营期:不涉及。 (五)水环境。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在牵张场内设立环保厕所,定期清运。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六)固体废物。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运营期:线路检修时产生的少量检修废弃物(如废导线、绝缘子、金具等),为一般固废,收集带回检修基地后统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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