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21日,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 内蒙古亿钶气体有限公司新建13000Nm3/h氩气回收再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3、建设单位:内蒙古亿钶气体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汇远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5、受理日期:2025年7月8日
6、报告书(表)全本公示及附件扫描件http://****.gov.cn(点击下载查看)
7、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办公室: 4166991
****中心: 5332071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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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248/IJT96JcBoMPO3eWQ9pg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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