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27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5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1122
通讯地址: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管理室
邮 编:01604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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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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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蒙古中实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
汽车装车筒仓1组(6个直径18米的汽车装车筒仓,单仓储量约4000吨,总储量约24000吨)、焦场封闭大棚1座(占地面积约15000平方米)、****楼的筛分设备及焦炭装车设备的升级改造,地面除尘站5座(包括:焦炉机侧除尘2座、****楼除尘2座、装焦除尘1座)、消防加压泵站1座、筛焦配电所1座及相应区域内的供配电、电气仪表、自动化控制、通讯、消防、***网等。 |
(一)废气 该项目为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针对现有颗粒物污染源采取了全封闭措施、新增布袋式除尘器等措施,针对原二氧化硫与推焦共同收集处理改为单独设置处理单元处理,并改善收集效率等措施。所采用废气治理措施均为当下主流措施,经分析,排放的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二)废水 该项目不产生污水,对环境无影响。 (三)噪声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较低,且周边200米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目标,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固体废物为更换下来的布袋,年约更新5000条,与全场其他点位更换的布袋共同委托相关单位处理。 维修产生的含油废弃物,产生量约为0.01t/a,与现有项目持平,占用现有项目危废库暂存份额,最终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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