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21021120260416000006
二、合同名称: ****中心小学教师餐配餐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ZKGSDL-ZB-2026-002
四、项目名称: ****中心小学教师餐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心小学
地 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大辛村
联 系 方 式:135****5315
供应商(乙方): 大连红旗信禾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街****号
联 系 方 式: 186****02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校外教师配餐
履约要求: 校外配餐单位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4〕39 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的通知》(辽市监联【2023】19号)、《大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餐饮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大食安办发〔2024〕3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的要求,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食品经营许可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材进货来源、每周带量食谱、食材价格等信息确保信息透明,用悬挂或摆放的方式存放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校外配餐单位应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和过程控制要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场所及设施设备(如卫生间、空调及通风设施、制冰机、和面机、砧板等)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通风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有害生物防治制度。校外配餐单位应实现“***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安装图像采集和视频传输设备等形式,达到食堂食品库房、粗加工区、烹饪区、备餐区、专间、留样区、餐饮具清洗消毒区等重点场所直观可视,实现加工、操作可视化、透明化、实现全程公开。要定期举行“家长开放日”,召集学校及家长委员会代表参观,广纳意见,进一步完善配餐管理工作。严禁供应腐烂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剩菜剩饭剩汤等市场监管部门严令禁止的食物 。配餐方式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配送方式为校外配餐模式配餐,送至学校的餐食温度保持在60℃以上。应制订每周带量食谱。制订食谱前应广泛征求营养师、学校及家长膳食管理委员会代表等的意见,带量食谱每周不重复,并按照校方要求进行公示。食谱编制应遵循营养平衡、饭菜适口、食物多样、定量适宜和经济合理的原则。教师每日食物应包括蔬菜类、肉蛋类等品种。
履约期限: 2026年4月23日—2027年2月28日
履约地点: ****中心小学
七、验收日期: 2026年04月27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李卫宏 武晶 慕世强
九、验收意见: 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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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262/YNzXzZ0Bni4p5U9XGBk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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