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725所两个单位智慧空压站能源托管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SC-02-26407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725所两个单位智慧空压站能源托管实施项目,****中心(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725所两个单位智慧空压站能源托管实施项目开展招标。
725所两个单位智慧空压站能源托管实施项目,具体包括以下2个项目:
(1)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瑞特装”)压缩空气系统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洛阳双瑞万基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瑞万基”)压缩空气系统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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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交货(完成)时间 |
交货地点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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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所两个单位智慧空压站能源托管实施项目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始安装调试,60日内完成空压站节能改造工作。 |
洛阳 |
针对两家单位压缩空气系统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节能改造,包含空压站设备的采购或制造、运输、施工安装、现场调试、验收等,以及循环水系统、计量系统、智能控制系统、配电系统、余热回收系统、***网系统等的改造、新增或完善,保证各空压站运行能效不低于一级能效标准要求,压缩空气系统年平均单耗不得高于0.11kWh/m³。具体见技术文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不含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和外籍)。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证明或《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格式自拟)以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本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1.2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需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材料。
3.1.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6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缴费凭证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局的证明文件以及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局的证明文件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1.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空压站能源托管改造项目业绩或空压站节能改造项目业绩(空压站装机容量不小于100Nm3/min)。需提供项目业绩合同、验收合格文件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是合同的直接供货方;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文件需能够体现/证明装机容量(如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文件无法体现装机容量,需另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佐证);
(5)仅空压机设备采购项目不算做有效的空压站能源托管改造项目业绩或空压站节能改造项目业绩(如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文件无法体现要求内容,需另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佐证)。
3.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及宣告破产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在人员、设备、施工能力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投标时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评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7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8投****中心(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列入失信名单记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参与。
3.3.1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
3.3.2同一制造商仅可委托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
3.3.3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应提供制造商(空压机、干燥机)为投标人出具的授权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授权证明材料应有授权公司的盖章;
(2)授权证明材料在开标当日应处于有效期内;
(3)授权证明材料中如有区域限制,应当覆盖项目现场所在地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10 月 12 日 2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6 年 10 月19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如下步骤操作:
4.2.1前往“***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com)。注册成功后,在“公告信息”功能中通过“标段包名称”或“标段(包)编号”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平台”联系电话010-****2128-4。
4.2.2标书费:800元/份,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公对公汇款,将汇款凭证发送至a5****@****.com确认。
公司名称:中船海鑫建设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四十条支行
账号:11001042600053000794
4.2.3下载费:500元/份,向“***平台”支付。投标人将下载费汇入系统生成的下载费虚拟子账号中(请勿与标书费合并汇款)。因投标人操作失误将下载费及标书费支付错误的概不退还。
4.2.4投标人标书费和下载费缴纳成功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文件及附件(如有)。
4.2.5 招标***平台运营方分别向投标人开具标书费和下载费的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11 月 2 日 9时00分,地点为: ****街****号****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平台、***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心(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
地 址:****路****号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10-****7153
联 系 人:宋工
电 话:010-****7659
传 真:010-****7188
招标代理机构:中船海鑫建设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北院1号
联系人:刘明亮
电 话:135****7057
电子邮箱:a5****@****.com
202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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