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院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的身体健康,营造安全、环保的医疗服务环境,****中心医院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相关区域开展甲醛治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市场征询调查,旨在了解当前甲醛治理行业的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及市场行情,为后续项目开展提供有力保障科学依据。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心医院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甲醛治理项目
治理区域:DSA ****楼一层,面积616.448平方米。
****楼****楼,509.744平方米。
****楼,面积3010.759平方米。
****楼,每层面积3023.299平方米。
****中心****楼一层,面积1212.045平方米。
****楼一层,面积1705平方米。
****中心****楼三层,面积1598.33平方米。
****楼四层,面积778.699平方米。
总计面积 15477.623平方米。
项目需求:针对指定区域内甲醛污染问题,实施“先检测-再治理-再验收-再质保”全流程服务,确保治理后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中:甲醛≤0.08mg/m³,苯≤0.03mg/m³,甲苯≤0.20mg/m³,二甲苯≤0.20mg/m³,TVOC≤0.60mg/m³,三氯乙烯≤0.006mg/m³,四氯乙烯≤0.12mg/m³,氡≤300Bq/m³,氨≤0.20mg/m³的要求,且治理过程需遵循医院医疗服务规范,避免对正常诊疗工作造成干扰。
二、参与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联系手机(加盖公章)
5.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能够保障治理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及医疗场所环境安全。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本项目应采用先检测,再治理,再检测验收,再进入质保的工作要求
2.检测机构选择:具备浙江省内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确保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检测报告可作为后续验收及维权依据。
3.检测的标准:按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检测9项空气指标,检测内容和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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氡 |
Bq/m³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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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 |
mg/m³ |
≤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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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 |
mg/m³ |
≤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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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苯 |
mg/m³ |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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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苯 |
mg/m³ |
≤0.20 |
|
氨 |
mg/m³ |
≤0.20 |
|
TVOC |
mg/m³ |
≤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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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氯乙烯 |
mg/m³ |
≤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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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 |
mg/m³ |
≤0.12 |
4.检测点位要求:治理之前先由CMA资质的检测公司检测50个点位, 治理完成后由CMA资质的检测公司检测50个点位,进入3年质保期间, 再由CMA资质的检测公司检测30个点位。
5.甲醛治理实施方案:应基于前期检测结果,采用“源头控制+催化分解+长效防护”的综合治理思路,通过物理吸附、化学分解、生物降解等多重技术手段,实现甲醛的高效去除,确保治理后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如治理完成后,经检测没有达到室内空气治理标准,须在24小时内马上重新安排再次治理,直至合格。
6.治理现场清理:治理完成后,对室内进行全面清洁,清理残留药剂及杂物;将用户物品归位,告知用户治理后注意事项(如避免立即擦拭家具表面等);关闭室内门窗进行密闭养护,为药剂充分发挥作用提供条件
7.质保方案:提供至少5年的质保服务承诺,说明质保期内的定期检测安排(含3年免费CMA检测服务)、应急响应机制及超标治理措施,如在质保期间有治理区域出现不合格情况,须在24小时内安排人员再次进行加强治理,直至合格。
施工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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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医院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甲醛治理项目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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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
服务简介 |
数量/面积 |
单价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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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治理 |
15477.623 平方米 |
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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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金额: 元(此报价包含所有人工,产品,检测费,交通等完成本项目一切费用,不再有其他费用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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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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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空气治理效果保障:治理后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甲醛≤0.08mg/m3(国家标准1883—2022中甲醛浓度要≤0.08mg/m3)提供5年质保,增加新家具的时候提供免费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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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交方式及时间
参加单位一律通过电子邮箱报名,邮箱:__****@****.com,邮件名请标注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 月28日16:00截止。
基建科电话:0575-****0854 (张工)
招标办电话(咨询):0575-****9596
五、其他说明
本次市场征询调查仅为了解市场情况,不构成正式采购要约,我院不承担参与单位因本次征询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中心医院医共体总院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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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48/FctnupoBg7S5K-63OTw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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