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原交警二大队(毓秀路与新兴路西南角)场院经营权招商项目
(二)项目基本信息
1.场地位置:许昌市毓秀路与新兴路交叉口西南角(原交警二大队院内);
2.招商范围:土地面积3256.5平方米、建筑面积339.92平方米闲置场院及现有附属设施,项目按现状经营权整体公开招商、委托运营;
3.招商期限:6年,采用3+3模式,自项目运营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签订后3年期限到期前,招商单位对经营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价,评价良好的,双方再续签后3年合同。
4.招商起始价:170000元/年(大写:壹拾柒万元整),意向报价低于起始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须为千元整数向上浮动,非规范报价无效;
5.经营要求:本项目不再组织勘察现场,经营单位的响应文件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地块现状及相关情况无异议;运营方须合法合规经营,严禁开展违法违规、环境污染、易燃易爆等高风险业态,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违规改扩建、拆除房屋、转包转借、变相转让经营权。经营业态有停车服务、自动洗车服务、新能源充电服务等,具体经营业态需经招商人同意后实施;如果经营方将自动洗车服务对外招租,租赁费不超过20000元/年。
二、经营单位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约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2.信用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行业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佐证)。
3.经营要求:认可本项目招商规则、场地现状、权责划分及运维承担要求,承诺合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实行资格后审,所有竞价资料真实性由经营方自行负责。
三、保证金缴纳要求
1.招商保证金金额: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2.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许昌市智慧停车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9410 0901 0109 2299 99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魏都区支行
3.缴纳要求:在2026年9月28日17:00(到账时间)前须向招商单位交纳招商保证金5万元整,招商保证金须通过运营单位的公户缴纳,不收取现金。(提供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保证金处置:竞价未成功的经营单位的保证金在招商单位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竞价成功的运营单位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经营费用,不足部分由成交单位限期补交;若成交公告发出后,成交单位无理由未在发布中标结果之日起30日内与招商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经营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招商单位可以根据竞价情况递补第二名或重新招商。
四、招商竞价要求
(一)竞价时间:2026年9月28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二)竞价地点:许昌****楼(示范区明礼街与魏武大道交叉口东北角许昌市投资集团厦)。
(三)本次招商评判标准为“价高者得”,意向经营单位报出1次不可更改的价格,谁的报价高谁成交;若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的,招商单位会通知重新报价;若截止竞价时间递交响应文件不足一家的,该招商取消。
(四)本项目采用现场竞价,意向经营单位必须携带公司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参加会议,若是法人参加,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和身份证。
(五)竞价期间,经营单位保持响应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审小组随时可能对响应文件内容质询,经营单位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五、响应文件组成
详见附件,响应文件要装订并密封,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一式3份。不按照附件要求提交资料、资料缺少或相关资料未加盖公章的为无效响应文件,经营单位提供的响应文件等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六、其他事宜
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经营单位可自行实地踏勘,递交响应文件即视为认可场地现状,无任何异议;
2.所有资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经营单位自行承担招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成本;
3.本招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许昌市智慧停车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4.咨询联系方式:朱先生 178****0330。
5.监督:****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4-***6531
| 原交警二大队(毓秀路与新兴路西南角)场院经营权招商公告.docx (28.01 KB) |
许昌市智慧停车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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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746/6RMC06ABLRKCxEZfPO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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