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作为泰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我司严格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测频次,完成罐区地下水、土壤环境全年度监测工作。经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网予以公示。
附件:25年上半年地下水报告.pdf
25年下半年土壤地下水检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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