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金华职业技术大学空***平台2026年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 |
| 采购项目名称 | 空***平台 |
| 预算金额(元) | 600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10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空***平台 数量/单位:1套 采购目录:A02102100教学仪器 一、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1.智能无人机智能无人机数量要求≥3个。可通过遥控器操控无人机进行起飞、降落、悬停等动作,航线规划和姿态控制。能在室内结合智能车完成模拟交通、救援、巡检等场景。可将图像、视频和传感器数据实时传输到地面控制终端,能观察无人机视角并解读采集信息和利用数据进行决策与问题解决。 二、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货物及软件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所有交付产品须为全新、未使用的原厂合格产品,配套软件应为正版授权,无知识产权纠纷。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少于3年的整体质保服务(含软件免费升级),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故障,供应商应免费维修或更换;供应商负责全部设备的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就位、安装、调试,直至达到验收条件;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在约定时限内到达现场处理;质保期外应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仅收取配件成本费。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2次现场技术培训,确保采购方人员能独立完成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及简单故障排除;所有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相关规定,确保使用安全。供应商在安装调试及培训过程中,须制定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做好现场隔离警示,承担项目实施期间的人员及设备安全责任;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安装调试。 |
| 联系人 | 陈群挺 |
| 联系电话 | 136****2503 |
| 备注 | / |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
2026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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