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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11月-2027年10月环境空气PM2.5成分检测项目的意见征询公示

2026-09-22招标预告-意见浙江 - 台州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6年11月-2027年10月环境空气PM2.5成分检测项目
省份/直辖市 浙江 所属地区 台州市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2026年11月-2027年10月环境空气PM2.5成分检测项目将进入采购程序,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确保招标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开展,现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各潜在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331002260660050000010-2026WSJJ362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服务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6-09-24 16:00:00

2、意见递交方式:将书面材料密封后****路****号中国(杭州)****楼/台州市椒江区洪****里****幢****楼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徐女士

5、联系电话:0576-****0905

6、联系邮箱:zj****@****.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

1.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2.项目具体内容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

附件信息:

  • 【征询稿】2026年11月-2027年10月环境空气PM2.5成分检测项目.pdf (421.1 KB)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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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40/KhGsx6ABLRKCxEZflZn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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