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2026年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低(零)碳园区创建服务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950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07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低(零)碳园区创建服务项目 数量/单位:1 采购目录:C07010100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最高限价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低(零)碳园区方案编制与验收服务工作。具体包括:1.协助开展全面诊断与碳核算。调研建立企业能源、碳排放及环保治理档案,收集近三年关键数据,并实地核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计量、监测及台账规范;依据相关核算指南,完成园区及企业近三年及基准年的碳排放核算,明确总量、强度、结构、主要排放源及减排潜力;评估园区光伏开发潜力、循环化改造空间,以及绿电替代、氢能利用、储能配置、碳捕集利用(CCUS)等低碳技术应用潜力。2.开展低碳园区和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制与申报。对标省级低(零)碳园区标准,结合经开区以化工新材料为主导、高载能行业集中的特点,科学设定碳排放下降率、能耗强度、光伏覆盖率、绿电消纳比例、固废综合利用率及水重复利用率等核心指标,并分解至重点企业及项目;聚焦节能改造、清洁能源、循环经济和数字化管控等方向,策划一批重点项目,形成包含建设内容、投资、减排效益及实施计划的《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低(零)碳创建重点项目库》;系统编制《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低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涵盖现状分析、目标体系、重点任务、工程安排及责任分工,并协助完成论证、审查与修改,直至通过省发改委备案。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配合省级验收工作,包括安排验收路线、准备汇报材料、进行现场答疑,确保验收顺利通过;重点支撑零碳园区建设,指导绿电认购、碳抵消、碳捕集利用等路径落地,保障核心指标达标;配合省级验收工作,包括安排验收路线、准备汇报材料、进行现场答疑,确保验收顺利通过;重点支撑零碳园区建设,指导绿电认购、碳抵消、碳捕集利用等路径落地,保障核心指标达标; 落实安全责任; 按要求时限完成。 |
| 联系人 | 石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75-****3771 |
| 备注 | / |
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2026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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