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车辆要求 | (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不得少于以下车辆及设备的配置:铲车1辆、音乐垃圾车1辆、压缩垃圾车3辆、小轻卡1辆、皮卡1辆、10吨及以上洒水车2辆、道路洗扫车1辆(3T及以上)、电瓶三轮车3辆、除草机、修剪锯各4部。 以上所有车辆:①如是投标人自有,须提供购置发票和车辆行驶证(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如是投标人租赁,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如投标人无自有及租赁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以上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或承诺书。如不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响应采购需求,其投标文件无效。 |
(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不得少于以下车辆及设备的配置:铲车1辆、音乐垃圾车1辆、压缩垃圾车3辆、小轻卡1辆、皮卡1辆、10吨及以上洒水车2辆、道路洗扫车1辆(3T及以上)、电瓶三轮车3辆、除草机、修剪锯各4部。 以上所有车辆:①如是投标人自有,须提供购置发票和车辆行驶证(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铲车不需要提供车辆行驶证;②如是投标人租赁,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如投标人无自有及租赁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以上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或承诺书。如不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响应采购需求,其投标文件无效。 |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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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虹星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长兴县虹星桥镇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0700
质疑联系人:茹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137****6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0516
质疑联系人:王雄红
质疑联系方式:137****686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浙江****路****号****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2-***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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