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101]MZZJ[GK]2026014、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网(****.gov.cn)***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MZZJ[GK]2026014
项目名称: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20,000.00元
采购包1(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
采购包预算金额:1,4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4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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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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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420,000.00 |
工业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型企业。即全部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1)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2)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3)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10-12至2026-10-1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网(****.gov.cn)***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 -03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路****号****广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5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0591-****9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广场区13层
联系方式:0591-****7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秀敏、俞立燊
电话:0591-****7863
网址: ****.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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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426/qKdXL6EBMqitpwL5W7O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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