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拟采购一项服务,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一、需求内容
依据《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厦门市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市政园林〔2023〕319 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拟委托具备服务能力的第三方单位,承接本院蔡塘院区、斗西院区两个院区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二、具体需求
1.生活垃圾收运频次须满足院内实际产生情况,做到及时清运,避免垃圾桶满溢、垃圾堆积发臭,原则上保证每日完成清运,遇节假日需做好清运保障;若市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发生变更,清运作业标准须同步调整。
2.供应商负责生活垃圾收运全过程作业,负责垃圾装车转运、送至指定处置场所完成规范处置。收运作业不得遗撒、滴漏污水,作业完毕须对垃圾投放点位地面做简单清理,不得残留垃圾碎屑、污水污渍。
3.供应商应配置适配的密闭式收运车辆,转运全过程做好密闭防护,转运途中不得出现垃圾散落、污水滴漏等泄漏事故,落实相应现场监管措施。
4.开展垃圾收运作业时,转运车辆须停放在采购人指定作业区域,安排专人现场对接交接;按实际清运桶数做好台账登记,双方确认桶数、作业时间,做好书面记录,作为对账结算依据。
5.供应商应当按照厦门市生活垃圾处置相关法规政策开展收运处置作业,确保全部生活垃圾运送至合规处置场所处置。因供应商作业不当造成二次环境污染、卫生问题、行政处罚等,全部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开展全部作业,须严格遵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厦市政园林〔2023〕319 号文件及厦门市市政、城管、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各项管理规定,同时服从采购人院内后勤环境卫生管理要求。若供应商未按照法规、主管部门及采购人要求开展服务,由此产生全部风险与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三、提交方案文件要求
1.提供方案及报价单。
2.公司资质及与本项目相关材料。
3.服务方案。
4.用户名单:近三年的合同、发票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文件(与本市场调研相关的)。
四、报名方式
方案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合并为1份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0****@****.com。
1.邮件标题:项目名称。
2.邮件内容: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邮件附件:方案文件。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66****7712
地址:****路****号819室
公告时间(报名时间):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7日
厦门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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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455/tkJwj6ABni4p5U9XyXG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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