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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2025年上塘河流域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工程给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

2026-03-05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浙江 - 嘉兴市 - 海宁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宁市2025年上塘河流域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工程给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
省份/直辖市 浙江 所属地区 嘉兴市 - 海宁市
采购单位 海宁淳源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135****6826
更多联系方式 135****5516 0573-****2351 0573-****1332 更多联系方式(5个)
代理机构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152****7842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海宁市2025年上塘河流域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工程给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2025年上塘河流域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工程给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下称“本项目或本标段”),项目业主为海宁淳源水务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后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海宁市2025年上塘河流域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工程给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

2、招标范围:海宁市2025年上塘河流域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工程给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主要包括PVC内衬热塑修复、玻璃钢内衬光固化修复进行给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及检查井喷涂修复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工期:根据业主后期提出计划要求实施。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要求详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6年03月09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05日至2026年03月11日下午14时30分,登陆“****中心网站(***网[海宁])”,通过“***平台”完善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未注册的单位,****中心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通过“***平台”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为:****楼开标室(****路****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海宁])网站(https://****.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淳源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大楼地 址:****大厦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金女士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573-****9780 电 话:152****7842(移动固话)(***网597842)

八、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质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女士,135****6826

8.2招标代理质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先生,137****1216

8.3投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573-****9305

2026年03月05日

附件一 :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其中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如资质证书中不能体现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也须提供任命文件)

5

项目经理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

6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具有单个合同价250万元及以上工程(含管道非开挖内衬修复)业绩,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非招标备案表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及合同(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及评审内容。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另行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7

专项作业车

自有专项作业车(清洗车辆或吸污车辆)一辆及以上(提供车辆购置发票)。

8

安全生产负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9

进浙施工备案登记证明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网页截图。)

10

信用评价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失信惩戒”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1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12

其他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

资质动态核查

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6年03月09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证明及承诺书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网上带二维码的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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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47/y8w2vZwBNh59eoulEd0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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