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雨污分流工程项目中粗砂、碎石、石屑、水泥、砂浆、实心砖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ECC-2026-YWFLXM-WZZB-008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雨污分流工程项目,招标组织单位为中土集团南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雨污分流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下北村、外沙村、上栅村中粗砂、碎石、石屑、水泥、砂浆、实心砖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内容: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上下北、外沙、上栅***网建设工程,其中涉及新建污水管37072米,***网43714米,改造雨水立管46710米,新建2米×1.2米雨水渠440米。此次招标主要物资为中粗砂、碎石、石屑、水泥、砂浆、实心砖
招标物资:中粗砂、碎石、石屑、水泥、砂浆、实心砖
2.2 招标内容:见招标物资一览表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纳税信用等级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等相关证件。
4.2.2、生产供货能力:投标人已获得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4.2.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质量认证或安全认证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或以上认证;生产技术和工艺成熟;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近三年(2023、2024、2025)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4.2.4、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附注及相关报表(提供扫描件),财务状况良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报表;
4.2.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3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同类工程项目或区域内重点工程项目至少三份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业绩;
4.2.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黑级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提供最新期间的完成供货项目的用户使用证明(履约证明)至少1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用户使用证明(履约证明)至少1份;
4.2.7、招标人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水泥推荐品牌:广东清新、英德海螺、江门海螺、华润封开、金鹰、华润平南、桂林南方、广西鱼峰、中财亨达、阳春海螺、中财罗定。
4.2.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9、合格的物资及服务
4.2.10、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的投标物资。
4.2.11、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输、保险和售后服务以及履行其他相关的义务。
4.2.12、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平台(www.****.com)注册会员,***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日10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平台(www.****.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平台首页-小鹿课堂-****中心***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发售费用标准300元/包件,免收投标保证金,***平台(www.****.com)报名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汇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土集团南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961 0100 1080 0461 0000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开户行号:3011 0000 0120
汇款单上须注明(雨污分流工程项目材料包件01/02一标书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台(www.****.com),***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平台(www.****.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平台同时发布:
(1)***平台(www.****.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雨污分流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新区
联系人:田新宇
电话:151****6295
招标监督电话:0756-***0656 邮箱:na****@****.****.cn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土集团南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路****号****大厦
联系人:鲍妍
电话:186****5766
2026年9月21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
1 |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雨污分流工程项目经理部 |
中粗砂 |
01 |
吨 |
8000 |
300.00 |
|
碎石 |
吨 |
280 |
||||
|
石屑 |
吨 |
16500 |
||||
|
复合硅酸盐水泥 |
吨 |
15 |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吨 |
170 |
||||
|
干混砌筑砂浆 |
吨 |
20 |
||||
|
干混抹灰砂浆 |
吨 |
175 |
||||
|
混凝土实心砖 |
m³ |
50 |
||||
|
2 |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雨污分流工程项目经理部 |
中粗砂 |
02 |
吨 |
14550 |
300.00 |
|
碎石 |
吨 |
545 |
||||
|
石屑 |
吨 |
32230 |
||||
|
复合硅酸盐水泥 |
吨 |
21 |
||||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吨 |
336 |
||||
|
干混砌筑砂浆 |
吨 |
35 |
||||
|
干混抹灰砂浆 |
吨 |
342 |
||||
|
混凝土实心砖 |
m³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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