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矿粉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YC-CGJH-2601-9975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就矿粉组织快速询价采购,现邀请供应商按照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覃高速公路路面二标项目经理部相关要求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广西柳覃高速公路路面二标项目经理***网规划中的“纵五线”,也是广西一条重要的陆地出海通道,柳州至覃塘是其中一段,起于来宾市小太阳村,终于贵港市西外环。路线全长 123.397km,与贺巴高速共线13.04km,新建110.357km,其中柳州市 7.8km,来宾市77.6km、贵港市24.9km。本项目负责施工的段落为主线里程范围K47+822.77~K83+960,全长36.137公里,起点为土建Ⅱ标的凤凰河大桥桥尾,终点为土建Ⅳ标的白虎枢纽互通终点。标段包含大湾、尧村、红河、蒙村、白虎五处互通,正龙服务区一处。主要内容包含路面、匝道路面、****广场、桥梁铺装及排水系统等工程内容。本项目按照高速公路双向四车道新建,采用设计速度120km/h,荷载等级:公路I级。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6.5m,其横断面组成为:行车道宽2×2×3.75m,中间带宽4m(含中央分隔带2.5m和两侧路缘带各0.75m),硬路肩宽2×3.0m(含路缘带宽0.5m),土路肩宽2×0.75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13.25m,其横断面组成为:土路肩宽0.75m,硬路肩宽3m(含0.5m路缘带),行车道宽2×3.75m,路缘带宽0.75m,硬路肩宽0.5m,土路肩宽0.75m。
1.2询价内容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报价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年生产供应能力须满足采购人包件的供应需求;
4.财务能力要求:需提供2023-2025年连续三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报价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物资须具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要求:近二年以来,报价人具有一个公路工程项目矿粉的供货业绩且单个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证明文件:合同复制件及对应合同发票复制件,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签订时间、金额、供货标的、双方盖章等相关信息,还需提供能体现上述项目相关信息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名称与报价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7.履约信用要求:
①近三年,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证明材料;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证明材料;
③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④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报价,代理商(或经销商)报价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必须提供出具生产厂家的该项目授权代理书。
8. 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参与同一包件;
②与需求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按否决标处理;
③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④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物资 名称 |
型号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
1 |
矿粉 |
0-0.6mm |
吨 |
12927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覃高速公路路面二标项目经理部 |
广西来宾市柳覃高速路面二标红河互通小里程K63+050处白头村大桥左侧800米沥青拌合站。 |
2026年10月 |
|
合计 |
12927 |
||||||
3.2技术规格书:
1 总则
为规范本项目沥青混合料用矿粉的原材料品质、加工要求、技术指标及使用标准,保证沥青混合料粘结性能、水稳定性及整体路用性能,依据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结合本项目施工要求,特制定本技术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本项目所有沥青面层、沥青基层混合料所用矿粉填料的采购、加工、验收及现场使用管理。
2 原材料岩性及加工要求
2.1 沥青混合料所用矿粉必须采用石灰岩石料经机械磨细加工制成,加工原石料应洁净、无风化、无泥土、无杂质、无软弱颗粒,严禁采用风化石、泥岩、弱酸性石料及各类亲水石料加工矿粉。 2.2 矿粉中严禁掺入沥青拌合机除尘装置回收的粉尘,不得混合、掺杂回收粉,全程使用全新合规磨细矿粉,杜绝回收粉替代、掺配使用。 2.3 用于加工矿粉的母材石料,与项目所用基质沥青的粘附性等级必须达到 5 级,确保矿粉与沥青形成优质沥青胶浆,保障混合料抗剥落、抗水损性能。2.4 矿粉加工过程应采用封闭式磨细、除尘、储存工艺,杜绝二次污染,保证矿粉洁净、均质。
3 外观及物理状态要求
3.1 矿粉外观色泽均匀、质地细腻,无团粒、无结块、无受潮结团现象。3.2 矿粉必须保持干燥、松散状态,能够从矿粉填料仓内自由顺畅流出,无起拱、架桥、堵塞、粘壁等情况,满足拌合设备连续自动化投料施工要求。3.3 矿粉储存应采用密闭防潮料仓,做好防雨、防潮、防污染措施,堆放及运输过程严禁受潮吸湿。
4 核心技术性能指标
矿粉进场必须逐项检测,所有指标需满足以下强制标准,各项指标合格率 100% 方可进场使用:
|
检测项目 |
技术标准 |
|
表观相对密度 |
≥2.5 |
|
含水量 |
≤1.0% |
|
亲水系数 |
<1.0 |
|
塑性指数 |
<4 |
|
外观状态 |
无团粒、无结块、均匀松散 |
|
粒度<0.6mm 通过率 |
100% |
|
粒度<0.15mm 通过率 |
90%~100% |
|
粒度<0.075mm 通过率 |
75%~100% |
|
石料与基质沥青粘附性 |
5 级 |
|
填料掺配要求 |
严禁掺入拌合机回收粉尘 |
5 检测与验收要求
5.1 矿粉进场实行逐批次见证取样送检,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全套指标检测,出具正式检测报告。5.2 每批次矿粉必须提供岩性证明、原材料检测报告、粘附性检测报告、筛分、密度、含水量、亲水系数检测报告,资料齐全方可投入使用。5.3 现场验收过程中,发现矿粉受潮结块、流动性差、掺杂回收粉、指标不达标等问题,一律无条件清场退场,严禁降级使用。5.4 施工过程中定期抽检矿粉含水率、筛分级配及亲水系数,全过程动态把控填料质量,杜绝后期质量隐患。
6 使用管控要求
6.1 施工现场建立矿粉专项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矿粉进场验收、仓储防潮、投料检查工作。6.2 拌合站设备、料仓定期清理,严禁将除尘回收粉尘接入矿粉料仓,从设备源头杜绝回收粉混用问题。6.3 阴雨潮湿天气加强料仓密封检查,增加含水率抽检频次,保证矿粉干燥、松散、可自由出料。
7 附则
7.1 本规范为项目沥青混合料矿粉使用强制性技术要求,高于常规规范限值的,以本文件要求为准。7.2 本规范适用于本项目所有沥青结构层混合料矿粉采购、加工、验收及现场施工管控。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报价表;
2、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对照审查)。
3、合规申明
(三)合同交货计划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五)验收要求:矿粉按实际过磅计算重量,过磅数量与交货数量误差在±3‰。以内的,以甲方实际过磅数量为准。超出该误差范围的,甲、乙双方可选择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数量与送货数量误差在±3‰。以内时,以甲方实际过磅数量为准,复磅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3‰。时,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费用由乙方承担。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实行固定单价结算,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再进行调价。
3.3.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买方对货物验收合格,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依据,卖方根据双方结算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买方收到发票入账后三个月内付至已供货款的100%,每个结算期依此类推。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中企云链、云信、建信融通、银行承兑、商业承兑等方式(票据期限为6个月(含)以内,卖方承担贴息)。卖方收到每一笔款项之前,须配合买方财务开具等额收款收据。
(3)逾期付款的约定:延期付款宽限期30个工作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方式及时支付货款,甲方应当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违约金应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LPR)自本合同最后一批货物到货并开具发票12个月后起算,合同履行过程中逾期支付货款不计息。
(4)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价的3%,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具体金额及担保形式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广西来宾市柳覃高速路面二标红河互通小里程K63+050处白头村大桥左侧800米沥青拌合站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无。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6日17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平台(www.****.cn),***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平台(www.****.cn)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覃高速公路路面二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迎宾路
联 系 人: 王浩 黄永朋
电 话: 152****3440 15891423360
电子邮件:__****@****.com
第二章 供应商报价
报 价 表
致:(采购人)
我公司已经仔细阅读了XXX询价采购文件(采购编号:CRCC-XXXX-2026-XX),并接受贵单位在询价采购中的要求。现按照询价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回复,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该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现将报价情况如下: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出厂价(元) |
含税运杂费(元) |
含税到站单价(元) |
税率 |
含税到站合价(元) |
运距 |
|
1 |
2 |
3 |
4=2+3 |
5 |
6=1×4 |
|||||
|
合价(元) |
||||||||||
备注:以上报价为到采购人工地的交货价,包括物资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我方同意此报价函在30天内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此报价函中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投标作废。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企业资质文件
3.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项目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填写)
报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询价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 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2:资质文件复印件
供应商应附本单位资格、物资的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等。
附件3:其他需要提交资料。
合规申明
下述签字者(“第三方”)为招标人的 (请填写第三方身份,如顾问、商业代理人、项目或销售代表、赞助商等)。第三方向各单位申明并保证如下:
一、第三方被告知并收到股份公司《合规行为准则》。第三方熟悉并理解《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其他类似反腐原则,及 (提供服务所在国名称)的公平竞争、投标和招标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在为各单位提供 (请填写服务内容)时,第三方同意遵守股份公司《合规行为准则》。尤其要说明的是,第三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公务人员(请参见调查问卷中关于公务人员的定义)提供、承诺、安排、支付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或好处,从而影响公务人员公正履行公务职责,帮助第三方或各单位获得、保持业务或获得好处。第三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通过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不实陈述,明知或不计后果地误导或意图误导另一方以获得经济或其他利益,或逃避任何该第三方或公司应履行的义务。第三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为实现不当目的而参与任何与其他方的安排,包括与其他方串谋从而不正当影响公司的投标过程。
三、第三方熟悉并理解与各单位业务往来地区适用的反贿赂、反腐败、反不正当竞争、招投标和招标等相关法律条款。第三方未曾违反上述法律,并将在遵守上述法律的前提下履行义务。
四、第三方代表的公司、实体,其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均未因投标或招标中的贿赂、腐败、串谋、欺诈、妨碍等不合规行为,在本国或外国接受刑事调查,或被采取民事或刑事强制措施。
五、第三方没有未在调查问卷中披露的所有人或其他受益人,持有少于5%所有权的上市公司的受益人除外。
六、第三方向各单位提供服务不会违反第三方对其他客户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与其他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或排他协议。
第三方承诺,一旦本申明不再准确完整,第三方将立即通知各单位,并提交补充更新报告。
投标人/合作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职务:
地点:
日期: 年 月 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5203/OxHBw6ABLRKCxEZf2xgx.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