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白阿铁路乌兰浩特至阿尔山扩能改造工程BASG-2标项目经理部工业暖风机采购询价公告
一、工程概况
白阿铁路乌兰浩特至阿尔山扩能改造工程BASG-2标段起讫里程为白阿线K235+452至K337+350,长度101.25公里。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总工期73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8年4月30日。
本次需新购30套50kW工业暖风机,工业暖风机详细参数见需求材料(设备)清单及技术标准,包括设备费、运输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二、询价内容及技术标准
1.询价内容
需求材料(设备)清单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工业暖风机 |
50kW(按技术标准) |
30 |
套 |
2.工期要求
供货方收到询价人进场通知后须立即组织发货,严格按照询价人要求的时限送达指定地点;各批次实际进场数量以询价人正式通知载明的数量为准。运输时效自询价人发出进场通知当日起计算,全程运输时长不得超过 3 个自然日。
3.交付及安装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中铁十一局施工工地。
4.资质要求及审核
4.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五金、电力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等相关内容。
4.2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三、技术标准
1.总则
1.1为规范阿尔山地区冬季施工用50kW工业暖风机的采购询价工作,明确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环保、检验验收及售后服务等要求,为供应商报价、双方合同签订和到货验收提供统一依据,特制定本技术标准。
1.2本技术标准适用于采购人组织的50kW工业暖风机采购询价。供应商在响应询价时应逐条确认本技术标准要求,并按要求填报技术参数响应表(见附录A)。
1.3设备主要用途:冬季施工暖棚法混凝土养护、砌体与装饰装修作业棚升温、施工棚及作业区采暖、机械设备与材料保温等,使用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地区施工现场。
1.4本技术标准提出的要求为最低技术要求,供应商可提供优于本标准的产品,但不得降低标准;未在本标准中规定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标准的条款。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GB/T 4706.1—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2)GB/T 4706.94—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94部分:带有电气连接的使用燃气、燃油和固体燃料器具的特殊要求》
(3)JGJ/T 104—2011《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4)GB 50666—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5)GB 19147—2016《车用柴油》
(6)GB/T 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7)GB/T 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注:以上标准均可在现行有效版本范围内采用;供应商产品执行其他标准的,应在报价文件中列明,并经采购人确认不低于本标准要求。
3.使用环境条件
3.1气候条件
设备使用地为阿尔山地区,冬季寒冷漫长,多寒潮风雪天气,冰冻积雪期约200天。设备应满足表3-1所列环境条件下正常使用的要求。
表3-1 阿尔山地区冬季施工主要环境条件
项目 数值/情况
年平均气温 约 -1.8 ℃
冬季(12月—翌年2月)最低气温 -30 ℃ ~ -40 ℃
历史极端最低气温 -45.7 ℃(1966年1月)
1月平均最低气温 约 -29 ℃ ~ -33 ℃
冰冻积雪期 约200天,积雪覆盖期约152天
冬季天气特点 多寒潮、风雪天气,短时大风
3.2电源条件
现场电源为AC 220 V/50 Hz单相电源;供应商可另报AC 380 V/50 Hz三相电源方案备选,并在报价中注明。设备电气设计应适应冬季施工临时用电电压波动(额定电压±10%)的要求。
3.3使用场所
设备使用场所包括室外临时场地、施工暖棚内、半封闭构筑物内等,应适应露天存放、短时风雪侵袭及-30 ℃以下低温环境。设备在封闭或半封闭空间内使用时,应符合本标准第8.4条关于通风与一氧化碳防护的要求。
4.设备型式与基本构成
4.1设备型式
本次询价以移动式燃油热风机(含间接燃烧式与直接燃烧式)为主,同时接受电热式工业暖风机报价。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注明设备型式及燃烧方式:
(1)间接燃烧式(间接加热式):燃烧烟气与输出热风完全隔离,烟气经独立烟道外排,适用于暖棚内人员作业、混凝土养护等对空气质量有要求的封闭空间;
(2)直接燃烧式(直接加热式):燃料燃烧产物随热风一并输出,热效率高,仅适用于通风良好的开放或半开放空间,且使用时必须按本标准第8.4条配置强制通风及一氧化碳监测;
(3)电热式:以电加热元件供热,无燃烧产物,适用于现场供电容量充足、连续供电有保障的场合。
4.2基本构成
设备应由下列主要部分构成(电热式按其型式相应调整):燃烧器(或电加热元件)、燃烧室/热交换器、轴流风机、油箱及供油系统(燃油式)、点火与火焰检测装置、电气控制系统、温控器、机身及移动轮架。间接燃烧式还应配置独立排烟管及连接件。
5.主要技术参数
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应满足表5-1的要求。标注“★”的为核心参数,供应商不得低于该要求报价。
表5-1 50kW工业暖风机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
1 |
额定热功率 |
≥ 50 kW(燃油式按低热值计) |
|
2 |
标称热效率 |
直接燃烧式 ≥ 85%,间接燃烧式 ≥ 80%,电热式 ≥ 95% |
|
3 |
★出风量 |
≥ 1800 m³/h |
|
4 |
出风口温度 |
≥ 60 ℃(额定工况,进风温度 -20 ℃时) |
|
5 |
燃油消耗率 |
≤ 4.5 L/h(以-35#轻柴油计) |
|
6 |
油箱容积 |
≥ 50 L,配油位计 |
|
7 |
电源 |
AC 220 V/50 Hz,单相 |
|
8 |
输入电功率 |
≤ 1.0 kW(燃油式,风机及控制部分) |
|
9 |
温控范围 |
5 ℃ ~ 45 ℃可调,数字温控,控温精度 ±2 ℃ |
|
10 |
★低温启动能力 |
环境温度 -30 ℃时,30 min内完成启动并达到额定出力 |
|
11 |
连续运行能力 |
≥ 24 h连续运行 |
|
12 |
噪声 |
≤ 85 dB(A)(距设备1 m处) |
|
13 |
防护等级 |
电气及控制部分不低于IP54 |
|
14 |
整机重量 |
≤ 150 kg(移动式) |
|
15 |
整机外形尺寸 |
便于进入标准施工门洞及运输,供应商在响应表中填报 |
6.结构与材质要求
6.1机身与外壳
机身外壳应采用冷轧钢板或耐候钢板制作,主体板厚不小于1.2 mm,燃烧室周边及受力部位不小于1.5 mm;表面应进行防锈、防腐喷涂处理,涂层在-40 ℃低温下不脆裂、不脱落,适应风雪及昼夜温差变化。
6.2燃烧室与热交换器
燃烧室、热交换器应采用耐热不锈钢或耐热钢制造,应能承受额定工况下的长期高温运行。间接燃烧式设备的热交换器必须保证烟气侧与空气侧严密隔离,无串烟、漏烟缺陷。
6.3风机
风机应采用耐低温轴流风机,电机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轴承润滑脂应选用耐低温型,保证-30 ℃环境下正常启动与运转。
6.4油箱与供油系统(燃油式)
油箱容积不小于50 L,应设置油位观察装置和放油口;燃油滤清器应便于拆装清洗;油管、密封件、垫圈等应选用耐低温材料,在-40 ℃环境下不硬化、不脆裂、不渗漏。***网及防溢流措施。
6.5移动与固定装置
设备应配置带刹车万向脚轮和推拉把手,便于现场移动与固定;机身应设置可靠的吊装、绑扎点,便于装卸运输。
7.低温适应性专项要求
阿尔山地区冬季低温、风雪环境对设备的燃料、启动、防冻及材料性能提出特殊要求,本章为本技术标准的重点条款,供应商应逐条响应并在产品说明中明确对应措施。
7.1燃料要求
冬季使用期,设备燃料应采用符合GB 19147的-35#轻柴油(凝点不高于-35 ℃)。供应商应在技术资料中明确设备适用的燃料牌号、燃油预热配置及低温油路保温措施,确保在-30 ℃环境温度下燃油系统不析蜡、不堵塞。
7.2低温冷启动能力
设备在环境温度-30 ℃条件下应具备可靠冷启动能力:启动前燃油预热系统(如配置)应能正常工作,从开机到稳定达到额定出力时间不超过30 min。采用电启动方式的,应配置耐低温蓄电池或提供外接电源启动方案,控制电路应满足低温启动要求。
7.3防冻措施
设备油水分离器、燃油管路、泵体等易冻部位应设置保温层或电伴热装置;设备长期停机时应能排空油箱及管路燃油或采取有效防冻措施,保证再次启动正常。
7.4耐低温材料
机身结构件、密封件、电气元件、线缆护套、橡胶软管等均应采用耐低温材料,满足-40 ℃环境下的使用要求,不得出现脆裂、硬化、失效。供应商应在技术资料中列明主要材料的耐低温性能。
7.5防风防雪
设备应能在6级风(风速10.8~13.8 m/s)及小雪天气下正常运行;室外使用时建议配置防风防雪罩,进风口、排烟口应有防雨雪倒灌措施;大风天气停机时应采取可靠锚固措施(由使用方按现场方案执行)。
8.电气与安全要求
8.1电气安全
设备电气安全应符合GB/T 4706.1—2024和GB/T 4706.94—2024的有关规定。电气元件、接线端子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带电部件应可靠防护,电气绝缘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8.2漏电与接地保护
设备应配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金属外壳应设置可靠接地端子并标识清晰,接地电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电源线应采用耐低温橡套软电缆,长度不小于5 m。
8.3燃烧安全(燃油式)
设备应具备以下安全保护功能:
(1)火焰监测与熄火保护:运行中火焰熄灭时,应在3 s内自动切断供油并停机报警;
(2)点火失败保护:点火程序应实现“先通风、后点火”,点火失败自动切断供油并报警;
(3)超温保护:热交换器/出风口温度超限时自动停机;
(4)电机过载保护及防倾倒保护(机身倾斜超过设定角度时自动停机);
(5)紧急停机按钮:控制面板设置醒目的紧急停机按钮。
8.4一氧化碳防护
间接燃烧式设备烟气应完全经独立烟道外排,严禁烟气进入工作空间。直接燃烧式设备仅限在通风良好的开放空间使用;确需在封闭或半封闭空间使用时,使用方必须配置强制通风,并在空间内设置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设备使用说明书应明确上述使用条件及通风换气要求。
8.5防火要求
设备表面应张贴安全警示标识,明确设备与可燃物的安全距离(侧面及背面不小于1.5 m,出风方向前不小于3 m)、加油时禁止明火、使用场所通风要求等内容。油箱、油路应无渗漏,机身下方宜设置接油盘。
9.控制与运行要求
9.1温控功能
设备应配置数字温控器,设定范围5 ℃~45 ℃,控温精度±2 ℃,具备达到设定温度自动停机、温度下降自动重启的恒温控制功能,满足暖棚法施工对棚内温度控制的要求。
9.2运行保护
设备应具备低油位报警、过热保护、电机过载保护功能,故障时自动停机并给出故障代码或声光报警,便于现场快速判断处理。
9.3连续运行
设备应满足24 h连续运行要求,在一个维护周期内不得因设备自身原因中断运行。供应商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明确连续运行工况下的维护周期及维护内容(如滤芯清理、燃烧器保养等)。
10.环保与排放要求
(1)设备燃烧应充分,额定工况下无明显黑烟,烟气排放符合当地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2)设备噪声不超过85 dB(A)(距设备1 m处);
(3)现场燃油存储、加油作业应符合消防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有关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燃油安全使用说明。
11.随机附件与技术资料
11.1随机附件
设备随机附件应包括:独立排烟管及连接件(间接燃烧式)、进风连接件(如适用)、加油工具、常用易损备件(燃油滤芯、点火电极、风机皮带等,各不少于1套)、防风防雪罩(按报价配置,可列为选配)。
11.2技术资料
设备应随货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1)产品合格证;
(2)出厂检验报告;
(3)产品使用说明书(含低温启动操作、维护保养、故障排除、安全注意事项);
(4)电气原理图及主要部件清单;
(5)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或同型号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6)***网点信息。
12.检验与验收
12.1出厂检验
供应商应在出厂前对每台设备进行检验,检验项目至少包括:绝缘电阻、接地连续性、风机运转、点火与燃烧稳定性、温控功能、安全保护功能(熄火保护、超温保护等),并出具出厂检验报告。
12.2到货验收
到货后,采购人对照合同及本技术标准对设备外观、型号规格、随机附件、技术资料进行清点核验,核对铭牌参数与报价响应表是否一致。
12.3现场验收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组织现场验收,验收项目包括:
(1)低温冷启动试验:环境温度不高于-25 ℃时,按使用说明书完成冷启动,验证启动时间及达到额定出力的能力;现场条件受限时按 - 25℃抽验,供应商另提供 - 30℃型式试验/低温试验证明;
(2)连续运行试验:额定工况连续运行不少于24 h,观察运行稳定性、温控动作及有无异常;
(3)出风量与出风温度抽测;
(4)安全保护功能逐项测试(熄火保护、超温保护、漏电保护动作)。
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负责整改、退换;因验收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3.包装、运输与储存
13.1包装与运输
设备包装应防潮、防碰撞,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符合GB/T 191要求;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应防止倾倒、剧烈撞击,燃油式设备运输前应排空油箱燃油。
13.2储存
设备露天存放时应加盖防雨雪篷布并采取固定措施;长期停用时(超过7天)应排空燃油、断开电源,存放于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并做好防尘遮盖。
14.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4.1质量保证期
设备整机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设备制造质量、材料缺陷等原因造成的故障,供应商应免费维修或更换部件(易损件按合同约定执行)。供应商可自报更长的质保期。
14.2售后服务
(1)阿尔山地区冬季施工期间(每年10月至次年4月),供应商应提供电话及远程技术支持;
(2)设备出现故障时,供应商应在24 h内响应,48 h内到场服务或通过远程指导排除故障;无法及时修复的,应提供临时替代方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零部件应免费更换;质保期后应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及备件供应渠道;
(4)供应商应对采购人使用及维护人员进行现场或远程操作、维护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低温启动操作、日常保养、常见故障处理及安全注意事项。
15.报价要求
15.1报价范围
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设备本体、随机附件、技术资料、包装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注明税率)以及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报价为送达阿尔山地区施工现场的到货价(或按询价文件约定)。
15.2报价文件内容
供应商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
(1)设备型式与燃烧方式说明;
(2)按附录A填报的主要技术参数响应表(逐项响应,注明偏离);
(3)燃料要求及低温适应性措施说明;
(4)单台设备报价及总价(分项列出);
(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质保期;
(6)售后服务承诺;
(7)产品样本、型式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
15.3报价有效期
报价有效期不少于60天(以询价文件约定为准)。
附录A主要技术参数响应表
供应商应按下表逐项填报响应值;对不能满足本技术标准要求的条款,应如实注明“偏离”并说明原因及替代方案。
表A-1-50kW工业暖风机主要技术参数响应表
|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供应商响应值 |
偏离情况 |
|
1 |
额定热功率(kW) |
≥ 50 |
||
|
2 |
设备型式及燃烧方式 |
注明:间接/直接/电热 |
||
|
3 |
出风量(m³/h) |
≥ 1800 |
||
|
4 |
出风口温度(℃) |
≥ 60 |
||
|
5 |
燃油消耗率(L/h) |
≤ 4.5 |
||
|
6 |
适用燃料 |
-35#轻柴油等 |
||
|
7 |
油箱容积(L) |
≥ 50 |
||
|
8 |
电源及输入电功率 |
AC 220V/50Hz,≤1.0 kW |
||
|
9 |
温控范围/精度 |
5~45 ℃,±2 ℃ |
||
|
10 |
低温冷启动能力 |
-30 ℃,30 min内启动 |
||
|
11 |
连续运行能力(h) |
≥ 24 |
||
|
12 |
噪声 dB(A)(1 m) |
≤ 85 |
||
|
13 |
防护等级 |
≥ IP54 |
||
|
14 |
整机重量(kg)/外形尺寸 |
≤ 150 / 填报 |
||
|
15 |
安全保护配置 |
熄火/超温/漏电/防倾倒 |
||
|
16 |
质保期(月) |
≥ 12 |
||
|
17 |
交货期(天) |
填报 |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发布公告的方式
***平台(https://www.****.com)首页“登陆”系统,***网上报名、下载电子询价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本次询价一包一投,询价文件发放时间: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1日间自行登陆云链下载询价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询价文件的,询价人拒收其报价文件。
2.联系方式
询价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白阿铁路乌兰浩特至阿尔山扩能改造工程BASG-2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
联系人:童先生 联系电话:152****6177
监督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2****8587
日期:2026年9月7日
五. 报价文件的递交
1.***平台公告截止时间前(***平台倒计时为准)。
2.报价报名及开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铁建云链官方客服,也可拨打官方电话:400****888。
3.逾期未递交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4.报价资料要求:
按照报价文件格式中内容提供所有资料,不按照报价文件要求报价的,可以直接拒绝其报价文件。
六.开标
时间同公告截止时间。 报价人可在开标结束后登录供应商供方子门户(https://****.com)查看开标结果。
七.报价评审及支付结算
1.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3.履约保证金要求:无。
4.报价有效期:60天。
5.结算、付款方式
进场的工业暖风机验收合格后,询价人在收到报价人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次月支付报价人30%设备采购货款,6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60%,12个月内完成支付。
6.其他说明:报价税率不一致的,以不含税金额为准。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报价的,可以拒绝其报价文件。
8.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八、合格供应商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对应相关资质;
2.生产能力:生产厂年生产供应能力要满足询价单位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质量保证能力:报价设备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4.履约信用:报价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询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价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设备供应商名册》以及被询价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5.其他要求:
(1)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报价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报价。
6.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询价项目相同报价包件的其他报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询价项目相同报价包件的其他报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询价项目相同报价包件其他报价人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4)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询价项目的询价代理机构;
(8)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价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价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报价(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报价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报价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报价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参与设备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或(和)报价设备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使用且在限制期内;
(18)被纳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
(19)报价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5203/cwZKe6ABLRKCxEZf87Rs.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