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0260914-000014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乐电2026-2027年温排水海洋环境跟踪监测服务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1 | 环境影响监测服务 | 1 | 项 | 6% | 2027-08-31 |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对浙能乐清电厂温排水附近海域合理布点进行监测,检测内容为每年水温和余氯、海洋化学、海洋生态及渔业资源监测,开展水下地形监测,出具2026-2027年温排水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报告并报备管理部门,及时掌握温排水对乐清湾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中心隶属自然资源部东海局,负责温州台州海域的海洋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中心各业务严格按CMA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具有国家海洋计量认证资质,海域使用论证资质证书(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入选海域评估推荐机构名录、海岛保护规划编制单位和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名录。****中心承接过温州台州多家统调燃煤电厂的温排水监测工作,委托单位有温州电厂、台二电厂、华能玉环电厂。乐清电厂已连续16年****中心站开展温排水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乐清电厂2022-2024年温排水监测项目经过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国家海****中心站(2025年3月更名****中心)。以上情况满足乐清电厂《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中“5.3.4.1 i)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采购方式签订合同,合同续签理由充分,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的,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额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采购数量和合同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原合同的数量和金额,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合同时间(含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心(自然资源部温州海洋预报台)
拟定供应商地址: ****路****号
八、公示有效期: 2026-09-15 至2026-09-18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孙工 | 电话: 135****8875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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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5230/DwsrpKABLRKCxEZfivu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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