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三、采购服务内容
(一)项目主体建设内容。
旨在实现取用水管理全流程信息化与“一网通办”,提升取用水数据采集、业务申报、监督监管的准确性与工作效率,防范数据异常及各类管理风险;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水资源管理业务流程,强化取用水监管能力,促进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为兵团水资源精细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搭建面向企业的统一交互式门户、面向兵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业务管理端、移动端小程序;实现取水许可证照管理、取水计划管理、计费(税)水量管理、用水统计分析、计量管理、信息服务等业务功能;整合兵团现有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平台,完成全国取用水户身份统一认证体系接入;建立标准化取用水数据目录及动态更新机制,实现水资源监测计量台账动态维护与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本项目批复总投资489.21万元。
(二)技术服务工作内容。
1.严格依据可研批复文件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全部编制工作,出具正式初步设计报告。
2.提供驻场设计代表技术服务,项目实施阶段,根据建设单位工作需求,指导承建单位完成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软件详细设计等技术文件深化编制。
3.全过程参与项目开工、软件测评测试、合同完工、系统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关键节点工作,核查项目实施内容与初步设计方案一致性,出具相关确认意见。
(三)服务要求。
1.服务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在建设单位限定工期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并按要求组织完成方案评审工作。
2.服务单位应对项目全部资料、业务数据承担保密义务,在服务全流程严格做好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不得对外泄露项目涉密及内部业务资料。
四、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 天。
展开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服务实施地:新疆维*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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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6-10-08 00:00:00
发布时间:2026-09-27 19:01:14
采购编号:20262578573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中心(****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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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5246/ERSJ4qABLRKCxEZfYlJ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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