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CKPZY-ZB-202607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网盲样考核试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00万元,招标人****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网盲样考核试剂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网盲样考核试剂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网盲样考核试剂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5年9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
(3)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8)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至陕西省西安市****大厦获取文件(谢绝邮寄),售后不退。
售价:¥50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大厦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大厦会议室
七、其他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4)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中心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心
地址:****街****号
联系方式:丁勇 029-****5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大厦
联系方式: 029-****6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驰 赵根女
电话:029-****5306 /13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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