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升医院三相自愈式低压电容器采购项目采用院内采购方式实施本项目的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信息
1.预算金额(元):12400.0000
2.需求一览表
| 采购需求名称 | 中山市东升医院三相自愈式低压电容器采购项目 | 项目预算(元) | 12400.0000 | ||||||||||||||||||
| 采购数量 | 1 | 采购单位 | 项 | ||||||||||||||||||
| 采购要求 |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升医院三相自愈式低压电容器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HW-CW-CW-2026081 3 .预算金额:12400元(含税价) 4. 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收到采购人下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 5. 交货条件: (1)成交供应商应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交给采购人收货人,货物交付前一切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货物单价超出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3)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品牌、规格或型号供货。如个别产品遇到停产情况或难以寻找货源的,成交供应商应优先寻找市面上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参数的货物供应,若在市面上已无货源供应,成交供应商需提前15天书面告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提供等同或优于原参数的产品供应采购人使用,不得断供,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 (4)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发现以次充好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2次以上,或者成交供应商超过规定交货期限15个自然日仍不能交货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成交供应商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项目。 (7)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全部相关资质证明。 (8)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产品数量超出合同约定的部分,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如采购人同意接收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计算货款。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产品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日期内补足并承担不足部分总价款20%的违约金。 (9)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保质交货,需支付违约金。 (10)成交供应商送货上门,运费、更换、装卸费及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1)成交供应商应依照行业标准对采购人所购买的产品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污染或侵权行为等,确保产品安全运抵指定地点。 (12)成交供应商不得无故拖延项目实施,否则,经采购人通知后,成交供应商未在采购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向第三方采购,所产生的费用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响应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 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供应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4. 响应供应商在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响应供应商无围标、串标行为。 三、采购清单及参数
注:该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四、响应报价要求 1. 供应商须依据项目采购清单分项报出单价金额、品牌及规格参数,超出预算金额范围视为无效响应(报价格式详见附件一《响应文件模板》)。各类货物实际供货单价 = 响应报价单价×实际发生数量(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该单价为合同期内的最终价格,合同期内不再随市场同类商品价格调整而调整。 2. 本次响应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货物价格、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卸车费、配合费、检测费、配送费、更换人工费、更换材料费、税金以及本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费用或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3. 响应供应商须对采购清单的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仅对其中一项产品作出响应的,缺项、漏项、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4. 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文件中需提供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五、技术要求 1.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已注册品牌制造商原装、全新、符合国家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 2. 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 3.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性能、配置参数等不能低于采购文件所提出的要求。 4.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采购人的技术要求。所有货物及服务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所有权和著作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等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5. 成交供应商不得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产品,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六、包装、装卸、运输及保险 1. 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包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锈、防腐、防潮及防摔破等措施,货物要求有包装保护运至现场。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 成交供应商负责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将货物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 如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安排补、换货,以保证合同货物及时交付,补、换货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 货物的质量保险和其他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在履行合同中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七、验收方式 1. 成交供应商将货物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相关采购文件要求、产品合格证和样品等进行核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对货物的规格参数和质量进行验收。 2. 供货期间,采购人有权进行实时现场抽检测试交付货物,如不达标的,供应商需要无条件更换合格的产品。货物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相关采购文件、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拒付该批货物的费用,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货物,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3. 所有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以次充好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货物并按假一赔三进行赔偿。此种情况超过2次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 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地级市或以上的质检部门进行相关鉴定,鉴定费用先由成交供应商垫付,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要求,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鉴定结果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 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由成交供应商执行处置与原知识产权所有者协商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6. 成交供应商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采购人购买的产品等,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对于符合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予以接收,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数量等,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产品,但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使用。如影响采购人使用并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7. 成交供应商提前交付采购人购买的产品等,必须事前得到采购人同意,否则由此引起的储存保管费用及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8.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采购计划中指定医院的地址送货,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八、售后服务要求 1.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原厂生产或该品牌授权生产、销售的全新正品,其质量、规格、性能、品牌、有效期限等满足用户需求,无任何侵权行为,且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资料。货物交付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同货物真实有效的生产日期,且成交供应商保证提供货物的生产日期距交付时的时间差不超过6个月。 2. 因成交供应商所供应的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设备故障、人身伤害或出现严重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3. 质保期:当次所提供的货物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或以上。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货物“包退、包换、包修”的质量“三包”服务。货物如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技术标准、采购文件、合同参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货物,退换期限为3个工作日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进行索赔。 4. 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24小时响应服务,指定一名人员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人要保证服务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成交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提出的质量异议在1小时内予以响应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货物非人为因素出现损坏、变形等情况的,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的1小时内派专业人员上门服务,解决问题的时限为到达现场后4小时内,保证按要求完成更换、送回等服务,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在到场4小时后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书面说明原因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提供同档次或优于原参数的货物供采购人使用,未能及时完成修理或更换的,采购人有权自行购买更换,所支付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因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5. 货物如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或进货渠道不正规,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退换货物,退换期限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赔偿因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 九、付款方式 1.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退还为最后一批送货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1)如有违约事项,采购人根据约定条款扣款,剩余款项予以无息退还。 (2)如逾期未缴交履约保证金的,则每逾期一天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 2. 合同签订后,供货期内采购人可按照实际使用需要分批次要求成交供应商供货。合同无预付款,每批次订货无预付款。 3. 按月结算。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下单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的品种及数量提供货物,经双方确认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该月所供货物的有效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并审核无误后6个月内付款给成交供应商。 4. 特别说明: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遵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规定。如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5. 成交供应商须开具与响应文件中报价人名称、响应报价一致的有效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违约责任 1. 采购人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按合同执行进度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逾期支付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按合同订立****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 2.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或未能在交货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提供该项目验收相关所必须的合法有效的文件,每拖延一天,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如拖延10个自然日,经采购人书面通知后,成交供应商仍未履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不能交货,则按合同总价2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如上述违约金及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仍不足以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进一步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 3. 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 4.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当次送货金额的 5‰的违约金。 5. 货物在保质期内如无法提供质保服务,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就此造成的一切更换费用和其他损失。 6. 所有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以次充好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货物并按假一赔三进行赔偿。此种情况超过2次或以上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 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由成交供应商执行处置与原知识产权所有者协商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8.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货物无法按时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标的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采购人损失的,应另行补足采购人损失。 9. 双方对本项目(含涉及本项目相关通知和函电)内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一方书面同意或许可,均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第三人泄露,否则,任何一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 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可采取必要的途径或方式追索,由此引起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律师费、查档费、鉴定费、公证费、交通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 11. 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十一、评审方式 本项目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报价格式详见附件一《响应文件模板》)。供应商响应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总报价最低的推荐为拟中选供应商;报价高于项目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报价处理。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总报价相同,平台响应报名时间较早的优先排序。 十二、提交方式 请于2026年9月29日17点之前将以上资料(招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一《响应文件模板》)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密封加盖公章,投递资料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提交的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递交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兆****楼****楼采购办。 项目截止时间为止,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平台https://www.****.cn 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上传电子文件。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60-****6930 纪检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60-****5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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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及响应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09-21 16:00:00至2026-09-29 17:00:00***平台(http://www.****.cn)电子化采购系统参与采购项目。
***网上报名的方式,***平台(http://www.****.cn),***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并开通电子化采购系统后,即可进入系统选择报名项目,在报名时间内确认参与并提交响应内容,即报名成功。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供应商应根据公告的要求,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报价时间内进入交易系统对项目做出报价,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2.供应商提交报价应满足采购需求。若实际与承诺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该供应商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报价次数:1次
4.报价时间:2026-09-21 16:00:00~2026-09-29 17:01:00
5.是否下浮率报价:否
6.是否要提交报价(清单)文件:是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60-****6930
五、平台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400****752转1
中山市东升医院
2026年09月21日
附件下载:
采购公告.docx
附件一 响应文件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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