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选取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2026年)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方式实施本项目的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信息
1.预算金额(元):1.0000
2.需求一览表
| 采购需求名称 | ****中心选取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2026年) | 采购单价预算(元) | 1.0000 | ||||||||||||||||||||||||||||||||||
| 采购数量 | 1 | 采购单位 | 项 | ||||||||||||||||||||||||||||||||||
| 采购要求 |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心选取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2026年) 二、标的数量:1项 三、采购期限:1年 四、预计采购日期:9月 五、采购方式:自主采购(综合评分法) 六、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方式: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需求书的第七至九项内容,准***平台,****中心根据各项评审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原则,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方式选取出1家代理机构。 注:依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遴选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至选取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v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平台的注册或备案证明(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委托服务内容及要求 1.委托招标采购代理范围:根据采购规定委托的采购项目 2.响应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招标代理服务规范,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接****中心委托的工程、货物、服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依法编制招标/采购公告,严格且全面落实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政策及流程规定等; (2)采购咨询; (3)编制、发布、澄清、修改、解释、组织论证采购文件,对名称、功能、技术指标等进行实质性检查及完善,办理招标文件论证或备案(如需要); (4)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以及采购人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澄清(变更)公告、评审结果公示、中标公告等各类信息; (5)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依法依规或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 (6)负责接收和保管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并组织开标(唱价)活动,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编制评审报告并交采购人确认; (7)负责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如有其他要求除外)组织评审工作; (8)发布评审公示或公告,向中标人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将评审结果报送监管机构备案(如需要); (9)处理涉及项目的询问、质疑、投诉等,并将有关质疑资料报送监管部门(如需要); (10)按采购人要求编制归档资料文件(含电子档案); (11)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对采购项目的检查或调取、补漏相关资料; (12)组织工作; (13)办理与采购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 3.服务要求 (1)服务电话响应时间2小时内,接收项目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初稿; (2)须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无质疑)5个日历日内将招标采购全过程资料整理完毕,****中心; (3)开标前必须对各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并保留相关截图证据。 4.电子化采购要求:代理机构需具备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能力,***平台实现线上报名、投标、开标、评标、评标/评审等采购全过程电子化。 5.配合本单位完成涉及到采购的所有项目。 九、评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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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及响应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09-04 10:00:00至2026-09-08 17:00:00***平台(http://www.****.cn)电子化采购系统参与采购项目。
***网上报名的方式,***平台(http://www.****.cn),***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并开通电子化采购系统后,即可进入系统选择报名项目,在报名时间内确认参与并提交响应内容,即报名成功。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供应商应根据公告的要求,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报价时间内进入交易系统对项目做出报价,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2.供应商提交报价应满足采购需求。若实际与承诺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该供应商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报价次数:1次
注: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设置的报价次数基础上再次发起报价,收到报价通知的供应商按采购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报价,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报价,系统将以前一次报价响应内容为最终报价响应内容。
4.报价时间:2026-09-04 10:00:00~2026-09-10 17:30:00
5.是否下浮率报价:是
6.是否要提交报价(清单)文件:是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2-***0682
五、平台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400****752转1
****中心
2026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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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5265/ez0maqABni4p5U9XgWt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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