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和田地区人民医院计算机、打印机耗材采购项目(二次)***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0724-2631XJ764548(重1)
项目名称: 2026年和田地区人民医院计算机、打印机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1418241
最高限价(元):141824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6年和田地区人民医院计算机、打印机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18241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全院门诊、住院病区、收费窗口、药房、检验科、行政科室、手术室所有台式电脑、笔记本、激光打印机、针式票据打印机、医用条码/腕带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包含耗材按需配送、免费故障维修、免费易损小件更换、全域设备定期巡检、应急值守、废旧耗材合规回收一体化全包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1: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即: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1.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法定代表人响应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响应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新年度(2025年)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平台有备案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2026年06月至08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单独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 3 个月(2026年06月至08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明细表及缴费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不满 3 个月的企业,按实际发生的提供);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2026年06月至08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不满 3个月的企业,按实际发生的提供);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1400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台线上
方式:***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审的供应商,可****中心***网站(https://www.****.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网(http://****.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在响应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响应时解锁;
5.为了保证开评审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响应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响应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零售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人民医院
地 址:和田地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903-***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路****号****广场
联系方式:0991-***4267、166****6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鑫
电 话:0991-***4267、166****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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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5271/UA0Vq6ABLRKCxEZfGi0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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