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岗乡****中心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公共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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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狮子岗乡****中心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公共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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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XJY111000106282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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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
六安市裕安区狮子岗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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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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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场0564-***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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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开标时间 |
2026年9月15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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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壹佰柒拾柒万零陆佰柒拾玖元贰角伍分(1770679.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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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期 |
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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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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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人 |
安徽中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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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 |
壹佰伍拾万零伍仟零柒拾柒元叁角柒分(1505077.3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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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沈丹凤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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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皖2342021202105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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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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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64-***1987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狮子岗乡人民政府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狮子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乡长 联系电话:0564-***1046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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