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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集士港镇双银村环卫保洁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5-05-13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浙江 - 宁波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曙区集士港镇双银村环卫保洁项目
项目预算 48.321万
省份/直辖市 浙江 所属地区 宁波市
采购单位 集士港镇双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宁波高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0574-****8497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概况

海曙区集士港镇双银村环卫保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ov.cn:4011/website/home)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4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NBHSWQT091

项目名称:海曙区集士港镇双银村环卫保洁项目

预算金额:483210元/年

最高限价:483210元/年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海曙区集士港镇双银村环卫保洁项目

数量:1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海曙区集士港镇双银村环卫保洁服务包括双银村行政区域内各自然村(包括河尽、徐家、王家漕、裘家庄、湖泊桥5个自然村)的道路、弄堂、晒场等公共区域的保洁,三乱清理,公厕保洁(约14座)、吸粪及粪便清理,全村范围内的绿化修剪及养护,垃圾桶清洗及垃圾池的清理、清洁,垃圾分类,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其它垃圾、厨余垃圾清运等环卫保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下一年度合同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选取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未提供的则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则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16时00分)***平台(http://****.com)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侯工(152****5182)、黄工 (188****3006);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2 ***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6月4日9: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中心(****中心)****楼开标室(南门上,****路****号),具体详见当日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6月4日9:00(北京时间)在宁波****中心(****中心)****楼开标室(南门上,****路****号)开标,具体详见当日场地安排。

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拟在2025年6月 3日16: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路****号新洲银座1501-6室;

收件人:陈晓露,联系方式:134****9096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投标人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中心(****中心)****楼开标室(南门上,****路****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如开标现场采用微信群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腾讯会议方式/钉钉会议方式邀请各投标人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人参与远程视频语音开标过程,届时如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微信群视频语音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过程,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无。

2、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平台(https://****.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https://****.gov.cn:4011/website/home)。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双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集士港镇双银村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楼

电话/传真:0574-****8497

联系人:许钗英、陈晓露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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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5282/dz0tx5YBuepP39AI7Sl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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