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462300 元)
包合计:462300 元
包1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商务服务-档案服务-档案整理 需求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
¥462300 | 1(项) | ¥4623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网注册。)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6-09-30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30 11: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30 11: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请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完毕的响应***云平台-网上竞采完成报名和报价。
2、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请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完毕的响应***云平台-网上竞采完成报名和报价。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两江新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节假日加班费、劳保费、合理利润、办公费、复印费、协助采购人上架的搬运费、各种应缴纳的税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方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完成后,供应商所有设备及人员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项目启动预付款。
(二)项目全部工作完成后,甲方组织最终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尾款。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要求整改,尾款在整改完毕并经甲方复验合格后支付。若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尾款并追究违约责任。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两江新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节假日加班费、劳保费、合理利润、办公费、复印费、协助采购人上架的搬运费、各种应缴纳的税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方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完成后,供应商所有设备及人员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项目启动预付款。
(二)项目全部工作完成后,甲方组织最终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尾款。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要求整改,尾款在整改完毕并经甲方复验合格后支付。若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尾款并追究违约责任。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重庆市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局
单位名称:重庆市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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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5522/GBMs06ABLRKCxEZfKfU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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