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480000 元)
包合计:480000 元
包1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商务服务-印刷出版服务-书籍设计 需求描述: ***网上竞采文件。 |
¥480000 | 1(项) | ¥480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6-09-17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17 11: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17 11: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签字盖章完整的响应文件pdf格式电子文档一份,***平台-****中心(https://****.gov.cn)上传递交。
2、文件上传说明: 签字盖章完整的响应文件pdf格式电子文档一份,***平台-****中心(https://****.gov.cn)上传递交。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70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两江新区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纸质教材建设费用(专家顾问劳务、编写稿酬、审稿、版式插画、书号申请、样书印制等费用)、数字资源开发费用(交互式电子教材、微课动画、题库、数字仿真、小程序开发测试等费用)、教学配套及应用推广费用(教学配套材料编制、试点教研、成果交流推广等费用)等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耗材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第一笔: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开始提供服务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50%。
(二)第二笔: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阶段性任务并通过审核后,向采购人提交项目佐证资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
(三)第三笔: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后,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项目佐证资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
1、实施周期:70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两江新区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纸质教材建设费用(专家顾问劳务、编写稿酬、审稿、版式插画、书号申请、样书印制等费用)、数字资源开发费用(交互式电子教材、微课动画、题库、数字仿真、小程序开发测试等费用)、教学配套及应用推广费用(教学配套材料编制、试点教研、成果交流推广等费用)等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耗材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第一笔: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开始提供服务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50%。
(二)第二笔: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阶段性任务并通过审核后,向采购人提交项目佐证资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
(三)第三笔: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后,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项目佐证资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重****中心
单位名称:重****中心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5522/N5fgnqABMqitpwL5lWTa.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