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行政审批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受理信息。受理信息公示时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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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公示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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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浩远达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 |
天津浩远达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天津市****路****号 |
天津华泽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 |
电话: 24****16 通讯地址:****路****号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3、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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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浩远达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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