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16
传 真:24980599
通讯地址:****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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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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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千伏本生线路迁改工程(迁24-34) |
天津市滨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城街道 |
津滨绿意(天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共计2104.4万元,新建110kV输电线路路径长1.75km,其中新设110kV****路****.25km,110kV单回电缆1.5km,新建杆塔4基、***平台2座。****路****.35km,杆塔6基,重新紧线1.6km。 |
1、施工期生态影响:工程占地对动植物及土壤的破坏。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可有效减少施工过程对沿线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恢复其原有的用地性质,恢复原有生态系统的生态结构、生态功能、生态完整性。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尽量做好表土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的措施,回填采用原土分层夯实,尽可能降低对土壤养分的影响。 2、施工废气:本项目线路较短,影响区域较小。项目施工前制定控制施工场地扬尘方案,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每天定期洒水增湿,及时清扫,***网苫盖,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等可有效降低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对于高噪声设备加强管控,合理布局施工机械,采取临时围挡等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场界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 4、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泥浆干化后的泥饼、建筑垃圾运至合规消纳场所处置;拆除的废旧铁塔和废旧导线委托物资部门进行回收;****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运。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施工期冲洗路面及车辆废水经沉砂、除渣等预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排放。 6、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7、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8、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9、通过类比监测,本项目新建输电线路运营期间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10、通过预测分析,本项目新建架空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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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2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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