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BCG-2026-01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姜堰综合体(海乐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州市鑫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州市鑫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姜堰综合体(海乐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总投资:315.7318万元
2.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项目拟在姜堰综合体(海乐园)水上乐园屋面开展光伏建设项目,为客户持续提供清洁能源,降低客户用能支出,建设规模1.14972MWp,采用自发自用,***网设计。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及项目试运行的交钥匙工程。
2.4工期: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三级(含)以上等级;
(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电力工程类),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为企业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6年2月-2026年8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不接受退休人员)。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具有1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业绩1个。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至少包含某一付款节点)、竣工验收证明,四者缺一不可。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成员间签订联
合体协议,牵头人必须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
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
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企业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有建设***网、***平台及其靖江站、泰兴站、兴化站、姜堰站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 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整****城***网“曝光台”被曝光的;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自动期满的除外;
-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被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列为投标黑名单的。
3.6付款方式:施工图审查确认且组件到场后付至合同价的30%,***网后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经双方确认的结算送审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90%,审计后最终审计价与合同价取低者为最终结算价,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4.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https://****.com)、***平台(https://****.com)上发布。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9月24 日 9 时00分至 2026年10月 9日 18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自助登记领取。现场领取应携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领取的除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书。扫码自助领取的上传上述材料至指定位置。招标文件将发送到登记邮箱中。未按要求获取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0月 16 日9时30分,地点为 ****路****号****楼开标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市鑫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路****号
联系人: 朱捷
电话:0523-****8680
招标代理机构: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路****号
联系人: 陈梅
电话: 0523-****9338
附件: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有意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费用。
承诺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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