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224
传真:022-****6565
通讯地址:****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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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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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泛区与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一期) |
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 |
****城区 |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
天津市武清区泛区与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一期)位于永定河、****城区,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 (1)渠道清淤:清淤总长度21.22km,其中,二支渠3.602km、四支渠6.018km、五支渠2.047km、六支渠5.739km、西界渠3.809km。 (2)渠道护岸加固:二支渠护岸加固长度3.11km,翠亨路至建设路段。 (3)口门改造:二支渠沿线口门按原规模进行改造。 (4)新建2座泵站:新建六支渠泵站和小营泵站。 |
(1)大气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燃油废气)、清淤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采取设置围挡、苫盖、喷淋、冲洗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对散体物料、裸露地表等进行苫盖;施工机械应使用合格燃料,严禁使用劣质燃油,减少怠速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在正常良好的状态下工作。 (2)地表水 施工期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导流排水、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型环保厕所,施工人员****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处置,禁止随意排放;禁止在地表水体内清洗器具。禁止向周围地表水体随意丢弃施工废物。 (3)声环境 噪声源包括各类挖掘机、自卸汽车、拖拉机和水力冲挖机等,5m处噪声源强约83~86dB(A);设置施工围挡和移动型声屏障,采用低噪声施工作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运输车辆,尤其是大型车辆,尽量避开居民稠密区,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进行运输。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包括清淤底泥和开挖未利用土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严格按规定办理好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手续;建筑垃圾尽量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路线运输;生活垃圾不得混入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以免造成二次污染。清淤泥浆罐车密闭运至弃土弃淤场堆存,最后进行覆土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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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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