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224
传 真:022-****6565
通讯地址:****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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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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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段北运河与永定河连通工程 |
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 |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
天津段北运河与永定河连通工程涉及的具体工程内容如下:(1)渠道整治工程:清淤凤港引渠部分阻水河段,并对渠道边坡进行防护,长度2.1km。 (2)凤港引渠末端连通工程 拆除重建台头闸,设计流量6m3/s; 拆除重建闸前涵管11m; 拆除重建过流能力不满足要求的穿高速公路涵管,新建穿京津高速桥顶管175m。 |
一、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是主要的环境影响来源,其影响会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1)大气环境:污染源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清淤产生的恶臭气体。 (2)地表水环境:污染源包括施工导流排水、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声环境:主要来自挖掘机、自卸汽车、水力冲挖机等施工机械的运转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含清淤底泥)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执行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通过设置围挡、苫盖、喷淋等措施控制扬尘;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使用合格燃料以减少尾气排放。 (2)地表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通过移动式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清运;严禁在地表水体清洗器具或丢弃废物。 (3)噪声污染防治:通过设置施工围挡和移动声屏障、采用低噪声工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降噪。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开居民区,并规划好路线和时间。 (4)固体废物处置:建筑垃圾尽量日产日清;清淤泥浆采用罐车密闭运输至指定地点堆存,并覆土绿化;生活垃圾单独收集,严禁与建筑垃圾或弃土混合。 |
***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三种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期间,未收到公众和相关单位对报告书及工程环境影响的反馈意见,结合公众参与工作内容,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
2026年9月15日-2026年9月2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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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577/P5gRpKABMqitpwL5D06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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