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224
传 真:022-****6565
通讯地址:****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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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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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天津武清区泗村店、白古屯镇光伏项目 |
天津市鑫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 |
津诚环安(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规划装机容量为150MW,光伏场区由71个光伏发电单元组成,其中3.3MW的发电单元16个,2.65MW的发电单元13个,2MW的发电单元11个,1.65MW的发电单元15个,1MW的发电单元16个。 |
(1)废气 施工期:施工现场产生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及焊接烟尘。施工场地开阔,施工废气随施工结束,预计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 施工期:基础施工时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营地内设置环保厕所,定期清掏。 运营期:雨水采用地面自然散排;巡检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配套升压站;光伏组件清洗废水排入所在坑塘或沟渠。 (3)噪声 施工期:加强设备保养和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等隔声降噪措施。 运营期:加强设备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底部加装减振基础。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过程不产生弃方,施工现场设沉淀池,沉渣用于本项目场地回填;废导线、废电缆、废焊材以及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由物资部门回收;****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光伏场区产生的废光伏组件委托专业公司清运回收,依托配套升压站内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检修时箱变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滤芯均为危险废物,暂存于配套升压站内危废舱,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和处置 (5)生态环境 施工期:限定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利用已有道路,加强施工管理,严禁破坏占地范围外的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严禁向周边水体排放废水、倾倒固废。 运营期:加强人员管理,避免踩踏植被,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6)环境风险 ***平台设置1个储油池,储油池与地面和坑塘(沟渠)水面无直接接触,防渗、防漏,单个容积为3m3,收集事故情况下箱变泄漏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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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2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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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577/Tu4fjp8BLRKCxEZfdI6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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