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224
传 真:022-****6565
通讯地址:****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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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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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崔黄口镇英华一期15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110KV送出工程 |
天津市英华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武清区崔黄口镇 |
五洲绿源(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起于英华一期150MW渔光互补项目110kV升压站,止于110kV孟向一线河北屯支线(4#塔)及110kV孟向二线(49#塔)T接点,全线路径长约8860m。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运输扬尘。 (2)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基础施工时产生的冲洗车辆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施工车辆等产生的噪声。 (4)生态环境影响 主要包括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植被的影响、对动物的影响、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对景观的影响、对土壤的影响等。 (5)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渣、钻孔泥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 运行期不涉及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运行期主要为输电线路噪声影响和电磁影响。 二、主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 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围挡、洒水、对裸土/建筑材料进行苫盖、密闭运输等,控制运输车辆车速等;施工机械尾气:选用清洁燃料,加强维护和保养等。 (2)水环境 冲洗车辆废水经沉砂、除渣等预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禁止排入水体,防止对附近水源产生不利影响。施工人员如厕均依托附近村庄公共卫生间,对施工区域的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3)声环境 施工机械噪声:选低噪声型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等。 (4)固体废物影响 废渣等委托渣土运输单位运至指定地点处置;钻孔泥浆晒干后运往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城管委指定地点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对于施工过程中损害的植被进行补偿,临时占地竣工后要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重建。 2、运营期 通过规范巡检人员行为,限制行走路线、减少人为扰动等。 |
无 |
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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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577/ocODwZgBVX3Ep-czTK3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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