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224
传 真:022-****6565
通讯地址:****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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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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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5万立方米泡沫塑料项目 |
天津大良诚业保温建材有限公司 |
天津市武****道****号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大良诚业保温建材有限公司现阶段租赁天津市武****道****号的厂房进行生产和办公,设有2条挤塑生产线,主要生产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XPS板),生产规模为15万立方米/年。因发展需要,该公司拟对现有生产线进行迁建,同时在迁建后的新厂区进行扩建,实施“年产35万立方米泡沫塑料项目”。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武****道****号,租赁现有闲置车间进行生产和办公。本项目实施后,现有挤塑生产线整体搬迁至新厂区,原厂区不再生产,搬迁后的生产工艺、产品类型均不变,同时在新厂区新建2条模塑生产线,用于生产可发性聚苯乙烯泡沫板(EPS板),单条生产线产能均为10万立方米/年,总产能为20万立方米/年。XPS板和EPS板均属于泡沫塑料,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实现年产泡沫塑料35万立方米。 |
(1)废气:模塑生产线所有有机废气和异味经集气罩和管道收集后引至1#“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挤塑生产线所有有机废气和异味经集气罩(四周加软帘)收集后引至2#“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锅炉自带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3有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截留沉淀后与锅炉排水、软水机浓水、冷却废水一起***网,最终排入天津市华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大良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线设备以及废气治理设施配套风机。为减少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采取购置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振垫、车间内合理布局等噪声防治措施;废气治理设施及配套风机位于车间外,采取购置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振垫等噪声防治措施;冷却塔位于车间外,采取购置低噪声设备、出风口安装消声器等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模塑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钨丝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废树脂交由供货厂家回收;****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废催化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沾染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 |
/ | 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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