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224
传 真:022-****6565
通讯地址:****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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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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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鸿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武清区****道****号 |
天津天****中心有限公司 |
天津鸿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公司拟投资17000万元(其中一期8243.56万元),于天津市武清区****道****号,建设废活性炭再生处理厂,一期工程设置一条废活性炭再生线,规模为年处理废活性炭1万吨(涉VOCs治理废活性炭:柱状/颗粒炭4500吨,蜂窝炭1500吨;其他废活性炭:柱状/颗粒炭4000吨),预留二期工程扩建位置。 |
(1)废气:废活性炭仓库储存废气采用集气系统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P1排放;破碎预处理及后处理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1.5m高排气筒P2排放;窑尾卸料及转运粉尘、再生活性炭筛分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1.5m高排气筒P3排放;再生烟气经1套“再生烟气焚烧+SNCR脱硝+急冷+干式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二级碱喷淋”烟气净化工艺处理后,合并经1根55m高排气筒P4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高于屋顶的排气筒P5排放。 (2)废水:本项目原料库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经”滤网+活性炭过滤“后回用于原料库地面清洗及车辆冲洗;实验废水、碱喷淋废水、锅炉排污水经“压滤+活性炭过滤”后,回喷急冷塔;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网,最终排入京津科技谷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锅炉、筛分机、破碎机、各种泵、空压机、各类风机、冷却塔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合理布局等隔声降噪措施。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实验废物、飞灰、再生线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包装、废机油、压滤机滤泥、生活垃圾等。实验废物、飞灰、再生线废布袋、废活性炭包装、废机油、压滤机滤泥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一般固体废物,委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城管委清运处理。 |
本项目公众参与工作公开征求了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意见。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 |
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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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577/yd5pS5UB7is9_bX4VfO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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